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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回娘家掃墓

2010.04.04      立報              中央                       


 


客家人習慣在正月15日後,陸陸續續進行家族掛紙。以前常聽人說,過年時節家族夥房還沒這麼熱鬧,多是小家族或家戶圍爐,不過到了掛紙的時節,一旦輪到掛遠祖的墳塋亦或家塚,子孫繁衍的大家族,動輒數百人齊聚一堂,中午時分席開數十桌,蔚為家族盛事。


 


做為女性,掛紙(掃墓)在一輩子裡是一種跳躍的生命經驗。我出生在彰化縣一個海邊的鄉鎮,貧瘠的土地無法餵養太多的人,我父親那個世代紛紛離開家鄉到城市找工作,在多年租屋搬家的游牧歲月後,決定永久離鄉在城市落腳。


 


那時候,掃墓變成每年往返遠在兩百多公里,考慮旅費常常僅父母兩人自己成行,但每逢重要年份,我們仍有機會隨著父母擠進台鐵復興號夜車,與無座票的返鄉人潮呼吸同一車廂的空氣。鋪著報紙窩在地板一角整夜打盹,在幾乎每站都停的加班車中搖晃一晚,再轉乘老舊的公路車,才能看到在曙光下的故鄉。


 


我一直認為那就是我的祖先,我就是他們的後代,在稍懂人事時,家族把祖先骨骸都撿入一處新建家族靈骨塔內。還記得當時我還問我父親,那些子孫的名字何以沒有我。


 


「我也姓洪啊,不是嗎?」父親叔輩們的眼光讓我忽然意識到,在我原生家族的想法裡,或說在漢人思維裡,如果「正常」或「幸運」的話,女性應該要去拜別 人(夫家)的祖先。


 


女性文化上的祖先在結婚之後才會出現,小時看到的只是血緣上祖先。文化上祖先的出現與確認,意謂的是維繫父系社會嫁娶制度背後的文化邏輯——人要有文化上的祖先,才能被這個文化視為「自己人」。


 


婚後我的生活從閩南人的「掃墓」變成客家人的「掛紙」,美濃客家媳婦的身分與角色讓我對於女性在結婚後必須「多認」許多屬於夫家的祖先,有了很深的體悟。掛紙季節,行程排的也都是夫家先人墳地或靈骨塔,遠在34百公里遠的娘家那邊,幾乎也就不再掛念任何掃墓事宜,甚至娘家也認為女兒已嫁如潑出去的水,沒必要回娘家祭祖。


 


不過,從小就留在農地裡務農的婆婆,每年總是會回娘家參加掛紙。她的娘家就在鄰村,平日與兄長弟妹的關係亦十分熱絡。她會主動打電話詢問娘家兄長,哪一天大概什麼時候要掃父母的墓,然後提前回去幫忙整理墓地,並站在後頭持香祭拜。我的婆婆對於娘家很有情,而娘家那頭也很歡迎出嫁的女兒回家掛紙,一點都不排斥,也無關乎一般人認為是否有意財產爭奪之事。


 


這對於我來說是十分異文化的體驗。我甚至打電話問我的母親,在她娘家那邊(台南東山鄉)可否如此呢?只能說一方風土萬種情,在美濃,確實相當盛行已嫁女兒回娘家掛紙,這裡經歷了數個世代的地域內婚偏好,大部分的女性都只嫁到本村、鄰村,嫁到隔壁鄉鎮就會覺得「嫁得那麼遠」,即便仍然是嫁給客家人。


 


已婚女兒回娘家掛紙,不必準備牲禮,只需要帶著金紙與清香及一串鞭炮,一年一度在這個時候向娘家表達一種感謝之情。這裡的客家人說:「有人說我們的山形,比較會念起水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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