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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Les and the City:難道結婚才有資格「成家」

2010.03.26      立報                AD. Lin


 


 


內政部高舉「強化國民生(養)育子女環境、重建家庭核心價值,配合推動人口政策,以『減輕居住負擔』作為鼓勵結婚成家、生育子女之執行策略」的大旗,祭出總經費達162,360萬元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希望能減輕10萬戶青年家庭的居住負擔。


 


乍看之下是項大利多,卻有諸多可議之處。姑且不論政府以申請人數評估績效,是否真的能反映出政策的有效與否;對於這方案的「結婚」就想「安心成家」、「安心成家」就能「提高生育」三段式邏輯就讓人費解。生育率偏低除了經濟層面的擔心養不起,還有社會層面的擔心教不好,需要的是提升整體社會經濟及治安環境,以及落實去性別化人口政策,這麼明顯的社會需求卻沒被正視。


 


而政府對於所謂「家庭」的視野之狹隘,執著於異性戀婚姻「結婚、生子」模式,全然不顧同居、單身、單親、中老年等族群對「家」的需求,更遑論同志族群了!這些納稅公民們居然不在政府認為需要「安心」的考量範圍內。


 


民國991月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核定本的附件3,「性別影響評估」的第6項受益對象評估,「6-1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評定為否。原因居然是「本方案受益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因此並無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為規範對象」,第7項「受益人數或受益情形兼顧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需求,及其在年齡及族群層面之需求」,是「無涉及」,全然顯示出政府對於就算不婚(或不能婚)、也有成家需求者的漠視。


 


一個家庭的組成,並不是只有夫妻加孩子才是正道,單親家長難道就不需要有家嗎?單身兒女跟年老父母難道就不是一個家嗎?頂客族跟不孕夫妻該怎麼辦?因為不想生或生不出來就不配成家?同性戀伴侶們在台灣連結婚都不被允許!


 


長期推動同志伴侶權的婦女新知基金會,對此也提出了強烈質疑與不滿,除了發起「有婚沒婚,都是青年。有伴沒伴,都想成家!」線上問卷之外,也號召公民團體與代表於聯合陳情,要告訴政府,如果真的想要鼓勵大家安心成家、提昇生育率,那麼就請先看見人民的多樣性,提出「人人安心」的成家方案!


 


同志一樣也是公民、一樣也乖乖盡納稅義務,但政府長期漠視甚至無視同志族群的權利。這種獨厚且強力推銷異性戀婚姻的社福政策,以「給了窩就會生」的動物性思考模式砸錢無息貸款,即便真的嘉惠了10萬戶異性戀夫妻,未來是否真的能提高生育率,答案應該很清楚。


 


(作家、女同志網路廣播節目主持人)


http://www.lihpao.com/news/more_n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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