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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王如玄:職場性別平等提升

2010.03.09      聯合報            李承宇                   


 


「只要是對的就要往前走。」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在慶祝國際婦女節記者會上,回憶當年以社運人士身分推動「性別平等法」,到現在身為女性閣員,又是性平法的執行者,認為性別工作平等還是有需要努力的地方,依然是未來的施政主軸。


 


勞委會昨天公布最新「女性僱用管理調查報告」,顯示從九十一年性平法施行以來,各項職場性別平等指標都有明顯提升。員工規模卅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已有七成九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事業單位提供「產假」的占九成六、「生理假」占四成四、「陪產假」占五成七;也有超過百分之七十的卅人以上事業單位實施育嬰留職停薪。


 


王如玄表示,台灣女性參與勞動市場比率持續增加,從九十一年的百分之四十六上升到去年的百分之四十九,八年間提升了三個百分點,已和日本的四成八、韓國的四成九差不多。


 


薪資差別方面,去年女性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是男性月平均薪資的八成二,近十年兩性經常的薪資差距,由八十九年的兩成四逐年降到去年的一成七,兩性平均經常性薪資差距較美國、日本都小。


 


記者會中,從事冷凍空調業的許淑萍現身說法,希望打破社會大眾對特定職業不適合女性勞工的刻板印象。「我覺得我不輸男生」,許淑萍原本從事文書工作,因為約聘到期沒有續聘,找工作遇到瓶頸,就到桃園職訓局接受職訓,現在已經考到乙級證照。


 


許淑萍從事機電保養和修理工作,她不諱言客戶看到女性來保養機器會很好奇,但她仍鼓勵女性投入這個行業,因為相較於文書工作,這類技術性工作的可替代性低。女性可能在先天體力上不如男性,但許淑萍會去練握力來加強工作上需要的肌力。


 


王如玄談到推動性別平等願景,包括加強推動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研議擴大家庭照顧假、安胎假等措施。此外,日後勞委會改制為勞動部後,設立勞動條件與就業平等司,並研訂「地方政府受理性別工作平等申訴處理標準化作業流程」,協助地方政府建構更好的性別平等申訴流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4626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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