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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勸離不勸合」職業離婚證人賺翻了

2010.01.31      蘋果日報                        林偉信、余思維           


 


只要蓋個章 月入逾10 還有紅包收 台灣離婚率居高不下,平均每10分鐘就有1.2對夫妻離婚,近來有人看準這塊大餅當起「職業離婚證人」,還在網路上招攬生意,靠著「勸離不勸合」有人月入逾10萬元,讓職業離婚證人夯又紅;徵信業者看到市場商機,也跟進打出24小時到府辦離婚方案,「幫怨偶離婚比捉姦捉猴好賺多了!」


 


台北市晚晴協會副總幹事林蒔萱表示,法律規定「協議離婚」需要兩名成年人當離婚證人,「許多怨偶都不願驚擾親友,寧願花數千元甚至上萬元,上網找證人辦離婚。」怨偶們家醜不外揚的心態,讓職業離婚證人大行其道。


 


標榜全天到府服務


 


網路上一大堆「離婚證人」的連結,其中還有拍賣網站賣家兼差當離婚證人,由於離婚需要兩名證人,也有夫妻聯手當離婚證人,包辦離婚事宜;許多徵信業者見離婚證人有市場,也介入搶食,甚至標榜24小時到府服務「見證離婚,完全合法」,收費8000元起跳,為了增加公信力,有些徵信業者還和律師事務所攜手合作。


 


一名網路專業離婚證人笑說:「證人很簡單,只要蓋個章。」他表示,離婚證人越來越多,過去蓋章收費約6000元,現在證人太多削價競爭只收3000元,但收入還是不錯,「有人蓋章,一個月可賺十多萬,還把原來的工作辭掉。」


 


靠助人離婚養全家


 


北市一名楊姓土地代書三年前生意跌落谷底,他為養家活口找律師事務所合作,兼差當起離婚證人,「想不到收入還比代書好。」但是他仍在乎「勸合不勸離」的觀念,鮮少提及兼職當離婚證人。


 


網路職業離婚證人「莫尼」卻很開心,「如果勉強在一起,可能發生嚴重社會事件」,他10年來靠著助人離婚,全家衣食無缺。「莫尼」說,當事人多會依習俗主動包6000元紅包,「有次還拿到3萬元大紅包呢!」


 


警方提醒,還是要委託合法徵信社與律師事務所辦理,以免找人頭證人衍生離婚無效爭議,但也有徵信人員捉姦在床後,會遊說夫妻離婚,並馬上找來證人,明顯要將一隻羊連剝兩層皮,「離婚和結婚一樣馬虎不得,都得仔細考慮。」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271392/IssueID/20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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