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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醫師撰文 揭利菁男變女轉介赴星變性 助免兵役 洩隱私恐挨罰25萬

2010.01.28            蘋果日報                                       


 


藝人利菁雖曾坦承自己變性,但一直強調是「雙性人」、非男兒身;《壹週刊》昨揭露,台中開業醫師張啟中在台中市醫師公會刊物發表的文章中,明白指出,利菁是男生,二十九年前就是在他轉介下到新加坡進行「男變女」的變性手術。利菁昨透過律師表示,「很傷心!」公開病人隱私的張啟中及中巿醫師公會,都將遭台中巿衛生局約談,最多恐挨罰二十五萬元。


 


做法可議


 


周刊報導,利菁本名吳中銘,後改名吳明恩,還刊出她就讀清水國中時的剃平頭的男孩模樣畢業照,並引用已被網友轉貼到批踢踢上、中巿育民診所院長、家醫科醫師張啟中一年半前在台中市醫師公會內部刊物《台中醫林》第五十九期發表的文章,內容寫出利菁是染色體46XY的男生,經他轉介利菁到新加坡成功變性後,還以「男性生殖器手術後外生殖器切除之重傷殘」讓他免於服役。


 


張啟中昨受訪時不諱言,二十九年前利菁剛考上大學,為變性,不惜跟當時任清水鎮長的父親說出狠話:「變性成功可做孝順女兒,不變性如自殺成功就連兒子也沒有。」讓他印象深刻,但當年國內法令不許可變性手術,所以他介紹利菁到新加坡進行包括做人工陰道、切喉結等變性手術。


 


「是訴說行醫歷程」


 


《台中醫林》第59期(圖)的文章,內容寫出利菁以「男性生殖器手術後外生殖器切除之重傷殘」免役,被網友轉貼在網路上。


 


張啟中說,發表文章只是在訴說行醫三十五年的心路歷程,並出示剪報證實,利菁在他投稿前已出版《歷經過去,利菁未來》一書,「直接引用利菁姓名,是因為當時利菁已經出書,並在媒體上坦承自己是變性人」,寫文章是鼓勵大家勇敢面對自己性向。台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高大成表示,張的文章陳述過程並非公布病歷,且期刊是台中市醫師公會會員刊物,不對外發送,《壹週刊》未經公會同意逕自引用文章內容,公會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利菁昨哭得很難過


 


但利菁在公開場合及書中,都只說自己是「雙性人」,家中五個小孩有三個小孩夭折,自小被當成「男生養」,國中後了解自己是女兒身,才想變性。利菁昨錄影不受訪,她的律師李文中回應:「她在化妝間哭得很難過,但會把悲傷化為力量,專心工作,對醫師和周刊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衛生署醫事處一科科長周道君昨說,醫師洩露病人隱私,違反《醫療法》,可處五萬至二十五萬元罰款,今將行文通知台中市衛生局調查,必要時開罰;中巿衛生局也將約談、調查。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264532/IssueID/20100128


 


 


 


蘋論:利菁何辜


2010.01.28            蘋果日報                                       


 


台中一名醫師張啟中在醫師公會的一般會刊上,指名道姓把利菁的變性手術當作案例討論,並指出原為男性的利菁做過陰道重建手術等等。再度引起醫師透露病患隱私的批評。


 


有違專業倫理


 


台灣醫師不斷洩露病患隱私的情形很嚴重。像是多位醫師在上屆市長選舉前聯合透露胡志強患病的消息。前不久,也有醫師向記者公開孫仲瑜在他那裡整容的經過。就算利菁案例刊登在醫學研究刊物上供醫師們研討,也應以假名為之,何況只是普通會刊,更不應指名道姓而有違專業倫理。


 


變性人的社會接納度和社會地位很可憐,遠比同性戀受到更嚴厲的歧視。他們有錯嗎?染色體錯置是他們的錯嗎?選擇性別認同的自由有錯嗎?文明國家早已把選擇性別認同的自由,當成公民的權利看待,屬於人權的一種。只要他們是守法的公民,什麼性別根本不是問題。但我們社會還難以接受,醫師就應該為他們的隱私保密,而非洩露出去譁眾取寵。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264560/IssueID/20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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