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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 雇主性騷擾 預開手機等蒐證

2010.01.25      聯合報            吳政修                   


 


一名越南籍女外勞受雇家庭工廠,每天工作到晚上十時,雇主卻「造假」要她下午五時下班打卡,還對她性騷擾,她偷偷用手機錄下過程申訴;台南縣政府勞工處稱讚她是「完整蒐證」聰明女外勞。


 


廿一歲的女外勞,兩個多月前受雇台南縣李姓男子經營塑膠射出的家庭工廠,員工只有她與另一名台灣男子。


 


本月廿日她向台南縣政府勞工處外勞服務中心申訴,不滿老闆把她當好幾個人用,每天雖然下午五時打卡下班,實際是加班到晚上十時,「還要幫老闆全家煮飯,兩個月來天天如此」。


 


女外勞抱怨,老闆還毛手毛腳,說些不三不四的話,最常在晚上八時騷擾她,「所以時間一到,我就把手機放在機器前面按下錄影按鍵。」


 


她當場播放錄到的畫面,老闆從後方抱住她說:「妳不知道我愛妳嗎?」她回:「不要亂講。」老闆接著摸她的胸部說:「讓我摸一下。」她斥責:「不要亂摸。」聲音非常清楚。


 


女外勞接著出示另一個錄下的畫面,時鐘指著晚上九時十五分,現場有機器運轉聲,顯示她還在工作。她並拍下電視新聞時間,再到打卡鐘旁,拿出下午五時下班打卡的卡片,對照打卡鐘時間晚上九時十五分。


 


縣府勞工處表示,真是聰明的女外勞,懂得利用手機蒐證,且蒐證完整,已將她安排到外勞收容中心,等待仲介公司仲介新雇主。


 


李姓雇主雖否認性騷擾,加班是女外勞自願的,但勞工處表示鐵證如山,將正式調解,雇主須給積欠的加班費,並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罰三萬元,至於性騷擾部分,將交由社會處處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3854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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