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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僱主嫌醜炒女 嗆「去整形」

2010.01.19      蘋果日報                洪振生╱屏東報導                       


 


一名路邊賣菱角的女子指控胡姓僱主,日前無預警將她解僱,還以外貌嘲諷說:「叫她去整形!不然就別做了!」她認為僱主惡意侮辱,向縣府勞工處陳情。勞工處表示,若確有就業歧視,將可處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罰款。但胡姓僱主昨矢口否認歧視員工,還指責對方胡說八道。


 


三十五歲的小姐表示,去年十月受僱於胡姓老闆,在台一線屏東縣南州段路邊叫賣菱角,工作時間從上午八時到下午五時,日薪六百元,每天供午餐和飲料,生意好時,一天可賣四千元菱角,但最近生意清淡,老闆就怪罪員工不認真,五天前還打電話給蔡姓同事指黃女長得那麼醜,叫她去整形,不然就別做了。


 


「真的太缺德了」


 


小姐認為僱主的苛薄言詞涉嫌歧視,令她身心受創。接到電話的小姐昨也出面表示:「那些話真的太缺德了!」當初還不知道如何開口向黃女說,而且最後連蔡女也被解僱。


 


縣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表示,小姐受僱賣菱角屬「自營作業者」,並不受《勞基法》保障,因此並無法可管。但勞工處勞福科說,僱主若以容貌外觀、性別等歧視員工,涉嫌觸犯《就業服務法》,因小姐已提出檢舉,將介入調查,但小姐需負責舉證。


 


胡姓僱主昨獲知遭離職員工投訴,頻呼冤枉,堅稱沒說過這些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242748/IssueID/20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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