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專區】「新聞不是類戲劇 傳媒勿侵人權」公民團體抗議記者會
政府應促成新聞媒體自律 而非箝制新聞自由
在台北市政府宣布依據兒少法來裁罰蘋果日報50萬元之後,民間對壹傳媒集團的抗議行動,主要是批判「動新聞」過度描述性侵害、性騷擾、兒虐家暴等案件的犯罪細節,不僅是危害兒少身心健康,更是攸關人權的問題。過去蘋果日報就常以文字和圖示,過當描述性侵細節,現在更變本加厲,以模擬動畫來重現犯罪過程。此乃踐踏案件當事人之人權和尊嚴,將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
我們認為,新聞自由不該建立在侵犯人權、消費他人受害過程的基礎上,而應回歸新聞的本質,以資訊分享來促進公共利益。例如,性侵案件犯罪過程的細節本身並無新聞價值,像蘋果日報這樣把性侵細節當作活春宮來販賣、刺激銷路,既侵犯人權,更無新聞倫理可言。
因此我們在抗議行動告一段落後,直接進入蘋果日報與社長杜念中及總編輯馬維敏當面會談。各團體代表嚴正要求壹傳媒立即進行媒體自律,承諾不再以模擬圖示動畫或其他不當手法,來過度描述社會新聞的犯罪細節,尤其是針對性侵害、性騷擾、兒虐、家暴等四類案件;並應在一定期限內邀請公民團體和相關的專家學者,面對面溝通和對話,建立自律的準則和機制。
但這一個多小時的會談,令我們感到遺憾、失望,以及滿滿的憤怒。蘋果日報社長及總編輯仍只說一些將會檢討改進的空洞話語,連我們要求前述四類新聞不應過度描述犯罪細節的基本底線,都不肯給出具體承諾,而只模糊答應「近期內」將邀請召開溝通會議,邀請公民團體討論蘋果日報的自律準則和機制建立。
因此,為持續推動媒體自律,我們對壹傳媒集團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 對於蘋果日報召開記者會表達「道歉」,我們給予肯定。但,蘋果日報一直以來都有「鋤錯專欄」,卻仍不斷犯錯。而這次雖然道歉,未來若不改過,就會淪為口頭上的空白支票。我們強烈希望蘋果日報能夠建立具有實際效用、且能回應讀者與公民團體意見的新聞評議或外部新聞公評人機制,避免一錯再錯。
第二, 我們要求蘋果日報應仿效衛星電視公會的自律方式,透過結合讀者與公民團體的作法來訂定並公開其新聞自律準則或公約;而壹傳媒未來若取得電視執照,應立即加入衛星電視自律公會,徹底從結構上做根本的改革。
第三, 壹傳媒集團高層、如負責人黎智英等,應公開向社會說明旗下媒體報導屢屢侵犯人權的問題、及如何改進之方案;而壹傳媒集團之新聞報導若遲未改進,公民團體將發起呼籲通路商抵制蘋果日報上架。
此外,我們也將密切觀察,NCC下週即將舉行的會議是否將採納民意,針對「動新聞」及相關問題採取積極作為,包括嚴格審查壹傳媒集團電視執照、要求未來壹傳媒電視應加入衛星電視公會及其新聞自律委員會,簽署以人權保障為主的「新聞自律執行綱要」。在壹傳媒尚未提出任何具體的改進措施之前,政府不應輕易通過其執照審查!
同時,我們呼籲所有公民發揮力量,一人一信,或人人打電話到蘋果日報,繼續監督媒體自律,並要求政府落實他律機制!
最後,我們也提醒台北市政府依法行事,謹慎使用行政力量,切勿影響新聞自由,避免強烈的禁絕手段,而應以適宜的行政指導措施,來促成新聞媒體業者自律。
------------------------------------------------------------------------
‧時間:2009年11月26日上午10:00
‧地點:蘋果日報大門口
‧發起單位: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市教師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勵馨基金會、台灣省教育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北市女權會、台灣防暴聯盟、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
11月26日上午出席的各團體代表包括: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北市教師會、全國教師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防暴聯盟、台北市女權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