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志工快訊】婦女新知基金會「民法諮詢熱線」15週年回顧發表

婦女新知基金會「民法諮詢熱線」15週年回顧發表 記者會
~ 維持婚姻幸福的假象?!不如勇敢求助,讓彼此好聚好散 ~


‧時間:2009年10月9日(五)
‧地點:婦女新知基金會
‧記者會出席代表:
   范  雲(婦女新知基金會 董事長/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尤美女(婦女新知基金會 監事/執業律師)
   方麗群(民法諮詢熱線督導)
   蔡美芳(民法諮詢熱線志工)


   為具體實踐「女人幫助女人」的理念,婦女新知基金會自1994年起成立「民法諮詢熱線」,積極培育婦女志願服務人力,實施專業法律課程訓練,為民眾解答有關婚姻家庭的法律問題。本會專線開通至今已屆滿15年,接線總量已高達56,586通電話(1994.8-2009.9),平均每月超過300通。從成立之初全國普遍缺乏婚姻家庭法律的諮詢資源,到現在各縣市雖已有其他的婦女法律面談服務,但仍少見免費的電話諮詢,尤其對於偏遠地區民眾而言,更是珍貴的、便利的服務資源。


   這支熱線的意義,不只是提供民眾即時性、可近性的免費服務,15年來更是培力了700多位婦女學習法律、自助助人,15期的課程中陸續有多位學員留下,經過實習和在職訓練成為接線志工,固定排班來服務社會大眾。婦女志工在服務帶來的成就感和激勵,流動率一直不高,平均服務年資為8年,尤其是從第一期就加入服務的志工蔡美芳,甚至已服務長達15年;甚至有多位志工,已經持續服務高達10年以上,其中包括服務了11年,並積極參與活動、向社區婦女宣導法律的民法諮詢督導方麗群。我們在記者會中邀請到這兩位志工代表,分享多年來的服務心得。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的修法律師尤美女,則說明這15年來法律服務的統計分析,不僅可作為本會推動修法方向的參考,也讓外界看到台灣婚姻家庭的演變。本會律師群一方面積極培力新知志工法律知能,另一方面經由法律服務所彙整之各項報告與數據,作為推動本會後續修法事務之參考,並由此推動各項攸關女性權益的體制改革。


     根據本會最新統計,近三年(2006-2008)民眾所詢問的問題類別,前三名分別為:離婚、夫妻財產、子女監護(請參看附表)。以下則是這三大類來電的法律問題所顯現的社會面貌和女性處境。


離婚沒有誰對誰錯  只問是否同心同力
     離婚問題已經連續15年蟬聯問題榜的第一名,除了因為配偶不盡家庭義務、對配偶漠不關心、家暴、外遇、債務外,現今也有越來越多女性,因為與配偶對未來的共識不足、自主意識抬頭,以及社會進化後的婚姻價值觀改變,而想要離開婚姻,由此可看出,「對方是否犯有過失」或者「對方是否已盡為人夫的責任」,不再是女性想要解除婚姻的唯一理由,伴侶之間是否仍存有情感,兩人的溝通互動模式是否良好,是否願意為未來的目標一起努力,都成為婚姻存續與否重要的因素。


離婚意願直飆高  無奈制度成枷鎖
     根據本會統計,離婚佔所有問題類別近三成(請參看附表),顯示有為數不少的女性是無意維持婚姻。但由於男方不願放手,把女方困在婚姻中當作報復或懲罰,強霸對方繼續作為法律意義上的妻子,限制對方出入婚姻的自由。即便女性有能力善盡舉證責任,訴請法官判決離婚,但卻念及夫妻情義,不願意在法庭上撕裂情感,只求能好聚好散。無奈協議離婚不成,判決離婚又非得去探究責任歸屬,這使的許多女性困守在猶如空殼的婚姻中,痛苦不堪。在這種情況底下,我們不禁想問:在私人情感關係中,國家、法律到底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是有著極大權力的裁判者,還是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的調解者?如果國家和法律無法保障人民永遠幸福美滿的婚姻,當然它也無權決定伴侶的分或合,國家與法律唯一能做的是,保障個人在婚姻消解後,身為人的基本權益不會遭受損害。因此,我們期待國家與法律是扮演著維護人民在婚姻解消後之基本權益的角色,並在兩人無法達成共識或顯失公平之處做協調,而非仲裁私人情感關係。尤美女律師在記者會中也表示,樂見破綻主義能充分體現在台灣的判決離婚上,讓好聚好散具體實踐在兩人情感關係中。


夫債妻還迷思深  分別財產詢問高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夫妻財產問題自2000年以後,已連續八年坐落在排行榜前三名,這不僅凸顯出經濟問題是影響婚姻關係的非常重要的因素,也顯現出有越來越多女性,懂得積極尋求保障並爭取自己在婚姻中和離婚後的財產權利。很多女性依舊非常焦慮的打電話詢問:「我先生在外面欠了很多債,會不會影響到我和孩子啊?」顯現出一般人對「夫債妻還」的迷思還是非常深。由於台灣目前的夫妻鮮少人以書面約定「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因此,大多數的夫妻採行的還是「法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下,除非擔任先生的保證人,否則先生的債務應由先生自行處理,妻子沒有責任或義務替先生還債,下一代兒女在繼承未發生前,也無須負擔父親的債務。也正為有著「夫債妻還」的迷思,就以為辦了「分別財產制」就能避免債權人來討債,因此,來電詢問如何辦理「分別財產制」的數量也越來越多。但也有妻子眼見先生的債務日益擴大,不願自己在婚姻中的財產將來被債權人以代位求償的方式,被迫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損及自己在婚姻中所累積的財產,藉以趁早辦理「分別財產制」替自己定一停損點。資深志工督導方麗群在記者會分享說曾有女性來電者抱怨:「我若離婚,先生威脅我別想拿到一毛錢,我該怎麼辦?」方麗群補充道:「不要擔心因為離婚而一無所有,因為配偶擁有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不必屈於先生的威嚇下,而遲遲不敢離開出現裂痕的婚姻。」


子女監護非牽絆  最佳利益是關鍵
     伴隨離婚問題的,除了夫妻財產外,就屬子女監護最為民眾所關心,子女監護權的歸屬,一直是許多人遲遲不肯,或者不敢離婚的重要原因。不敢離婚是因為,許多婦女仍舊以為具經濟優勢的一方,或者以為男方是獨子就會得到監護權,而不知監護權的歸屬,是夫妻雙方共同協議,若協議不成,可評估狀況考慮先協議離婚,再請求法院審酌雙方情況,依子女之最佳利益而為酌定,而非延續過去父系傳承思維,因此,女性其實可以不用再委屈自己,忍受破碎之婚姻。


外配求助節節升  探視不易無國界
     此外,本會專線也發現有越來越多的外籍配偶(含大陸配偶)因為想要離婚,而來電諮詢法律問題。根據本基金會統計,外配來電數有逐年增加趨勢(民國96年共82通,97年112通,98年1-9月共130通),來電的個案中,多數是因為受到家暴、債務、經濟狀況不佳的影響,而想要與台灣配偶離異,而當中大部分的新移民女性,都非常擔心離婚後是不是就會失去孩子的監護權。尤其,她們擔心萬一失去孩子的監護權,依據台灣現行法令,就必須被迫離境。一旦離開台灣,如果再加上本身可能屬經濟弱勢,根本無力負擔兩國往返的交通費用,若要行使探視子女的權利,簡直是難上加難。台灣法律漠視婚姻移民行使「探視權」的困難度,體現了台灣社會仍然對外配充滿著歧視與排拒。然而,不僅僅離了婚的外配探視子女困難重重,就連本國離了婚的女性,也經常遭遇前任配偶的刁難,導致探視子女不易。探視不易的原因,除了當初離婚時並未詳細協議探視方法之外,傳統文化不尊重及漠視母親擁有探視的權利,甚至有夫家聚集社區民眾鼓譟、阻礙警察交付子女,嚴重傷害未成年子女享有被雙親的關愛的權利。 資深志工督導方麗群表示,非常開心有越來越多的外配姊妹願意打電話尋求法律知識,維護自己在台灣的基本權益。


法律培力十五載  姐姐妹妹站出來
     本會民法諮詢專線成立至今15年來,已服務了56,586人次,也培力了超過700位女性成為法律種子,提供法律知能給想要離婚、或者在婚姻中仍處於弱勢的女性。資深志工蔡美芳表示,自己也是處在不太好的婚姻中,所以,特別能體會受困在婚姻中的女性,雖然離婚不見的是唯一的選擇,但是,仍鼓勵女性勇於對外求助。她同時還分享說:「在從事志願服務的過程中,真正受益的是自己,我希望能夠一直持續從事志願服務」。因此,我們期待將來這些受到幫助的女性,除了能夠積極尋求法律扶助,以維護自己在婚姻中或離婚後的權益外,也能進而長出自己的力量,走出破裂的婚姻,幫助其他有類似生命經驗的女性,一起站起來重新面對生活,才是真正實踐創立這支熱線「女人幫助女人」的精神。


 

最新消息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