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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收養子女,可以自己去找覺得適合的孩子辦理嗎?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除了「一定親等範圍內」的收養與「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外,所有無血緣關係的收養,都必須透過內政部衛福部社家署或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許可的收出養專業團體辦理。因此,像是透過親友介紹的私下管道或自己去找中意的孩子的收養案件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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