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因為小孩監護權或探視權的問題與對方鬧上法院,我有哪些資源管道可以利用?
2010/11/18
的確,上了法院難免會有一番你死我活的攻防戰,許多離異的伴侶也希望分開後不要因為監護權、探視權…等問題再上法院,如此一來,可能連當朋友的機會也沒有了。社會上其實有許多資源可以利用:
1. 法院的家事調解
如果不想直接進到法院內去做六親不認的攻防戰,但又希望調解後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那麼你可以主動到法院申請「家事調解」。詳細情形可以電洽各地方法院的「訴訟輔導科」。
2. 各縣市兒童福利機構家事商談服務
台北地區: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02-2550-5959
台中地區:台中市向晴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4-2202-2210
台南地區:台南巿女性權益促進會06-214-9632
花蓮地區: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 03-833-9921
宜蘭地區:宜蘭縣私立蘭馨婦幼中心03-951-0518
高雄地區:高雄市基督教家庭服務協會 07-281-0303
(其他地區請洽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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