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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權益,我們倡議 Fight for Gender Equality
依我國民法規定,離婚後子女監護權原則上由父母雙方協議,並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擔任。若協議不成或未協議者,法院可以依照夫妻任何一方的請求或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請求來斟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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