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週年論壇回顧|婦女新知基金會副董事長郭怡青律師

#婚姻不等於家庭?!
#走入家庭是犧牲?#走出家庭被孤立?
#不進入家庭被歧視?
#開啟多元平等的婚家想像

婚姻與家庭是婦女權益最源頭的地方,前面有這麼多的議題、婦運的前輩們花了這麼多的心血,在我們這一代要承擔更多的是在婚姻、家庭上做更細緻的討論。而新知近年除了成功推動廢除刑法通姦罪,我們也參與婚姻平權大平台,一同推動婚姻平權跟伴侶權益。

#婚姻和家庭的法律修正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新知這幾年來最投入的兩個工作還有《家事事件法》的修法,以及最近立法院也積極進行的贍養費修法。《家事事件法》今年正好10週年,但適用上仍有許多需注意的細節,以及應修正的部分。目前遭遇的困難是,由於家事事件法為訴訟法,若沒有經歷案件或者案件沒有進入法院,除了法律工作者,人民幾乎是無感的,難以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也難以讓立法委員重視這一塊,官方的意見也與我們的想法有所相左,要修正家事事件法尚有一大段路要走。

#拿到贍養費就賺到了?

大家對贍養費的想像仍然停留在「可以拿對方很多錢」、「養我一輩子」的古老觀念。 也因此,「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陷於生活困難」之條文自制定以來從未調整,目前規定的「過失主義」、「判決離婚」、「陷於生活困難」的三要件使得贍養費請求在實務上困難。

婦女新知主張將贍養費定位為「補償金」,修法精神在於補償因「進入婚姻導致就業能力減損之情事」,針對因婚姻、懷孕、養育子女、從事家務勞動,導致就業能力有所減損者加以補償。在離婚時,針對因婚姻致收入差距變大導致財產積累不同的部分,使用剩餘財產分配制度填補;針對婚後復出的家務勞動等「成本」,則以贍養費來補償。

#打破傳統#重新建構對婚姻與家庭的想像

除了修法,針對目前法律不足的地方做修正之外,婦女新知想要打破傳統家庭的概念,重新建構我們對婚姻與家庭的想像。新知的發想源頭是「婚姻不等於家庭」——婚姻當然是家庭的一種,但是家庭的構成不一定是由婚姻組成的。以及接下來會談到的家庭構成的多元化(如單親家庭、無血緣關係的家庭、一個人的家庭)與家庭成員間的平權,這些都是重新建構婚姻家庭圖像應思考的。而我們所展望的未來,如同主持人莊喬汝律師所說:「讓女性不再認為『走入家庭是犧牲、走出家庭被孤立、不進入家庭被歧視』」,希望在這樣的前提下重構家庭與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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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9月24日(六)​
時間:14:00開始(13:30進場)​
地點:台北市婦女館​
地址: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3樓(萬華火車站出口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