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週年論壇回顧|­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尤美女律師

#27歲就加入婦女新知,投入婦女運動40年的資深大前輩來啦!
#我們爭取的不是福利,是基本人權
#世紀惡法(×)性別工作平等法(○)14年立法的漫漫長路

 非常快,真的40年就過去了。回想我當年才27歲,真的40年就這樣過去了。自己就跟著新知一起成長,40年來我們走過的路,今天再回首,發現也走得蠻長,做了不少的事情。

 前陣子我姪女在請育嬰假,我問他:「你知道育嬰假是怎麼來的?」
他就說:「這不是當然的嗎?」我說權利哪有從天上掉下來的。

 ▎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前世今生

1987年發生「國父紀念館事件」,國父紀念館規定女性員工懷孕或年滿30歲要自動離職,受到抗議後,國父紀念館將契約改成一年一聘,但是一年一聘的弦外之音是:今年可以留下來,但是明年就要走路。因此大家非常憤怒,打算到法院告國父紀念館。可是要告要根據什麼法、第幾條去告?翻遍六法全書找不到一個條文,在一籌莫展的情況之下,我們便開始著手男女工作平等法,就這樣誤打誤撞地開始走上立法的路。

 #性別工作平等法差點變成婦女福利法?

當時其實有所謂的權利和福利之爭,所有的立委都說只要訂一個婦女福利法就好了,但我們認為不能訂婦女福利法,因為這不是福利,是我們的基本人權。權利跟福利不同,權利是政府非做不可,不做我就可以去告你,因此我們堅持這是權利不是福利、堅持絕對不訂婦女福利法。

 #台灣第一個法案公聽會是婦女新知召開的?

當時戒嚴時期雖然有立法院,但是所有的立法都是行政院將草案送到立法院,立法院不能隨便改,立法院基本上只是行政院的橡皮圖章,且草案會被列為機密文件,直到三讀通過之後才公開。在這種情況之下,法案通過要公布,記者看不懂,只能照新聞稿抄,抄了也不會有人看。但是當你觸法的時候,不會因為你不懂法律而不被處罰。因此我們認為必須要讓全民知道這個法為什麼要通過?制定的精神是什麼?所以我們決定召開台灣的第一個法案公聽會,也因為這樣,後續民間團體在法案時也都會召開公聽會,包括現在政府立法都必須要公布草案在網站上,任何人有意見的話都可以透過網站提出,這是民主化裡面非常重要的一環——我們打開了法案公聽會的召開。《兩性工作平等法》也成為民間立法的典範,後續弱勢族群、兒少、性別相關法律也多由民間起草。

#性別工作平等法到底訂什麼?

第一是禁止一切性別的歧視,第二是防止工作職場的性騷擾,第三就是促進工作的平衡措施。這些平衡措施包含生理假、產檢假、產假、陪產假,同時小孩生出來之後要有育嬰假、孩子如果生病的話要給家庭照顧假。這一連串的假,都是為了把生育的責任讓國家社會共同來承擔,當然也因為這樣引起企業主大量的反彈,當時工商界甚至將這部法律列為「企業出走的十大惡法之一」,也因此,這個法案經過了整整14年才通過。當時在立法的時候,我懷著老二,等到它通過的時候我孩子已經國二了,你就知道這一條路有多漫長。

性別工作平等法今年施行正好20週年,隨著時間推進到現代,少子化與長照的問題日益加重,加上疫情的影響也開始讓家庭照護的議題浮上檯面,過往我們披荊斬棘推立法,面對社會的改變,未來婦女新知依然會關注與思考、發現問題,持續推動改革!

40週年感恩茶會餐券認購起來!

  • 認購連結:https://neti.cc/DKXloRd
  • 日期:2022年9月24日(六)​
  • 時間:14:00開始(13:30進場)​
  • 地點:台北市婦女館​
  • 地址: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3樓(萬華火車站出口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