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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線17年/許珏靈

 擔任婦女新知基金會的民法諮詢接線志工,一晃也快17年了。這十多年中,歷經與家庭有關的民法修正與增訂,也看到一部涵蓋更廣的家事事件法的制定。這部程序法除了期待家事事件可以在實體法的框架下,讓策略的運用,更加靈活外,也希望民眾可以透過調解,合意解決家庭的紛爭;至於,是不是能完全有效彰顯功能,就有待觀察了。

隨社會演變修法,重設傳統道德標準

猶記得6年多前某次接線時,案主憤怒的訴說她媽媽在她小時候就棄她而去,最近突然冒出來要她扶養。她對這位媽媽是完全陌生的,可是基於法律上的扶養義務,她又不能說「不」;她說:「這跟要我去扶養一個不相關的人,有甚麼兩樣?」。

我不是第一次接這類電話。過去,我只能很無奈的安慰案主說:「就只好當行善積德了。幸好,你還可以依自己的經濟能力來扶養,阻絕她的予取予求,而且法律也沒規定給錢是唯一的扶養方法。」。

但是6年多前接到同樣狀況的電話時,我已可以很欣慰的告訴案主說,有新增的法條可以幫她有條件的解套了。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固然是我們期待的理想家庭,「母親像太陽一樣」也是大家朗朗上口的;但是,要靠修養來成就的這些道德,終有其不足,增訂的法條正好告訴不盡扶養義務的父母,也可能享不到被扶養的權利。

再說,過去想要改姓,只能透過出養,別無他法。曾經有媽媽為了幫哥哥傳遞香火,就把兒子出養給未婚的唯一哥哥,而其實孩子始終都沒離開過原生家庭;在媽媽罹癌時,兒子因為一些權利義務的考量,考慮終止出養,卻發現得回復到出養前的姓氏。真是兩難哪。

子女姓氏修法,符合性別平權精神

自從姓氏可以協議為父姓或母姓,甚至可以由成年子女自己決定後,不但解決了很多「同姓才是我家人」的問題,也幫助了很多單親媽媽再婚後一家多姓的困擾。雖然姓氏不必然跟身分有關,但它牽動著我們傳統的習俗,影響著我們社會的安定,能不重視?

隨著時空的轉換,我們若再把過去的思維及價值觀套用到現在的家庭婚姻、子女的關係上,衝突必然繼續存在。那就像埋在大環境底下的無數地雷,隨時會引爆;在這不安定的氛圍下,還鴕鳥的希望有社會的和諧,就不啻是緣木求魚了。根本之道只能透過適當的修法來解決,讓它更貼近民意,讓民眾有紛爭時有合於時代的法條可用。

雖然我們法律的修改顯得牛步化,不是那麼符合人民的期待,法律的規定也真的還有很多不合時宜的;但,這些年,除了扶養、姓氏外,修法的廣度也嘉惠到繼承及夫妻財產,除了開啟「父債子不還」的里程碑,也幫深陷償債泥淖的繼承人有條件的解套;努力辛苦累積了財產的太太,更不用再耽擔心一夕之間,被先生的債權人透過法律拿走她的血汗了。

助人之路轉念為「人助我」,吸取幸福能量

當初接觸「民法諮詢專線」,很單純的只是在圓夢,想以它為橋梁去接觸法律,並且學以致用的去協助民眾;但一句「碰到你的人很幸運」,就讓我不敢稍有鬆懈的,一待就是17個年頭了。另外,經由延伸學習,也讓我比較有能力去分辨從媒體聽聞的,有幾分是法律?有幾分是編劇?

這條專線的存在,不但不斷厚實我「有知識、有力量」的自信,也讓我不斷吸取到幸福的能量。一路走來,我早已從「我助人」,轉念為「人助我」;所以每次談話結束,都會不忘感恩的送上「祝福你」三個字。

(原文刊登於網氏/罔市女性電子報第474─婚姻家庭法律諮詢的趨勢)

圖為接線17年之志工督導-許珏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