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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權益

保障女性就業、經濟自主,消除職場性騷擾、性別歧視、積極落實職場性別平等,向來都是我們長期努力與關注的焦點。過去,我們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與監督,要求落實雇主與政府責任;近幾年更積極倡議育兒、家務勞動應由社會共同承擔,落實縮短工時與兼顧公共照顧設施、落實職場性別平等,才能讓國家生產力與勞動力永續。

【女人讀報】 雇主性騷擾 預開手機等蒐證

一名越南籍女外勞受雇家庭工廠,每天工作到晚上十時,雇主卻「造假」要她下午五時下班打卡,還對她性騷擾,她偷偷用手機錄下過程申訴;台南縣政府勞工處稱讚她是「完整蒐證」聰明女外勞。

廿一歲的女外勞,兩個多月前受雇台南縣李姓男子經營塑膠射出的家庭工廠,員工只有她與另一名台灣男子。

本月廿日她向台南縣政府勞工處外勞服務中心申訴,不滿老闆把她當好幾個人用,每天雖然下午五時打卡下班,實際是加班到晚上十時,「還要幫老闆全家煮飯,兩個月來天天如此」。

女外勞抱怨,老闆還毛手毛腳,說些不三不四的話,最常在晚上八時騷擾她,「所以時間一到,我就把手機放在機器前面按下錄影按鍵。」

她當場播放錄到的畫面,老闆從後方抱住她說:「妳不知道我愛妳嗎?」她回:「不要亂講。」老闆接著摸她的胸部說:「讓我摸一下。」她斥責:「不要亂摸。」聲音非常清楚。

女外勞接著出示另一個錄下的畫面,時鐘指著晚上九時十五分,現場有機器運轉聲,顯示她還在工作。她並拍下電視新聞時間,再到打卡鐘旁,拿出下午五時下班打卡的卡片,對照打卡鐘時間晚上九時十五分。

縣府勞工處表示,真是聰明的女外勞,懂得利用手機蒐證,且蒐證完整,已將她安排到外勞收容中心,等待仲介公司仲介新雇主。

李姓雇主雖否認性騷擾,加班是女外勞自願的,但勞工處表示鐵證如山,將正式調解,雇主須給積欠的加班費,並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罰三萬元,至於性騷擾部分,將交由社會處處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3854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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