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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權益

保障女性就業、經濟自主,消除職場性騷擾、性別歧視、積極落實職場性別平等,向來都是我們長期努力與關注的焦點。過去,我們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與監督,要求落實雇主與政府責任;近幾年更積極倡議育兒、家務勞動應由社會共同承擔,落實縮短工時與兼顧公共照顧設施、落實職場性別平等,才能讓國家生產力與勞動力永續。

【女人讀報】性騷擾修法方向 婦團仍在協議

2010.02.22      台灣立報 史倩玲

由於刑法的強制猥褻罪與性騷擾防制法中的強制觸摸罪有法條競合的問題,因此婦女團體目前正在研議是否修改相關法令。

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刑法中的強制猥褻罪中的「猥褻」定義是否修改,以及性騷擾防制法中的強制觸摸罪是否改至刑法,並與與刑法中的強猥褻罪進行通盤修正,目前各參與的婦女團體仍在交換意見當中。

由於目前各婦女團體仍在討論法案的修改方式,未來法案修改方向,仍有討論的空間。

http://lihpao.shu.edu.tw/news/content_p1.php?art_id=3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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