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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議題無所不在,在有限資源下,我們勉勵自己盡力而為,在各個領域提出性別觀點,爭取平等權益:(一)女性常因傳統分工未能全職就業,然年金給付與年資相關,年金改革應考量女性老年經濟安全及適足生存保障;(二)司法長期保守威權,應致力性別友善、實質公平、重視人權的司法改革;(三)與國人相依共存的新移民,生活、居留與歸化等權益,都應受到平等無歧視的對待。

【新知發言稿】環島司改意見送進總統府~全民司法改革運動記者會

【發言稿】環島司改意見送進總統府~全民司法改革運動記者會

  • 時間:2016年5月25日(三)上午10:00~10:30
  • 地點:司法院大門前廣場 (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 出席:
    • 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阮文雄神父
    •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
    • 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李惠仁
    • 監所管理員/林文蔚
    •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律師
    • 永和社大專員/朱智豪
    • 台灣北社社長/張葉森教授
    •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督導/吳政哲
    • 台灣陪審審團協會理事/錢文南教授
    •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 / 秦季芳
    • 永社理事/黃帝穎律師
    • 立法委員/顧立雄
    • 立法委員/黃國昌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環島騎士)/ 黃暐庭主任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環島騎士)/ 陳怡真專員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環島騎士)/ 陳芯儀志工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 林永頌律師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 高榮志律師


​​​婦女新知基金會關心司法改革議題,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舉辦的「全民司法改革運動」記者會。針對司改會選出的十大議題,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言稿如下:

一、.弱勢的當事人需要協助

1.例如性侵害被害人應該落實隔離訊問,以及檢察官不要以個人生命經驗來質疑告訴人可信度等。其是檢察官在處理性侵案時,對待這類案件往往對告訴人或受受害人造成嚴重的二度傷害。

2.許多司法人員不具性別意識,也對弱勢者在司法環境中的無助及因長期處於資源劣勢所生的問題無感。例如遇到訴訟,弱勢者或新移民在司法程序中需要通譯、本國語言司法文書說明、居無定所如何送達等,思考程序運作時應具有更多元及性別平權的意識及敏感度,給予弱勢的當事人最大的協助。 

 

二、司法誤判

新知發現,司法人員在處理案件時態度不佳或輕忽,率為評斷、處分或裁判,對當事人造成心理或權益極大的傷害。而法官的工作負擔如何調整也有關係,以家事事件為例,一年十四、五萬案件量,卻只有一百廿幾位家事法官,司法體系內部也不重視,一旦判決品質若有問題,攸關無數的家庭的未來。司法人員的一時,對當事人的影響卻是一輩子,故在這項裡,與院檢案件量負擔、以及應如何監督、淘汰不適任的司法人員及法官密切相關,誤判是果,如何改善而消除減少誤判結果的原因,也是司改要努力之處。

 

◎下圖為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秦季芳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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