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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過往婚姻家庭法律有許多歧視女性的條文,數十年來我們以批判、聲請釋憲及國會遊說等倡議,推動了許多法律改革,並促使家事審理的專業化。未來我們持續追求落實多元型態的家庭中,無分性別都受國家保障、享有平等及受尊重的生活。

[投書] 法務部,別再做刑法通姦罪的魔鬼辯護人!

法務部,別再做刑法通姦罪的魔鬼辯護人!

 

林實芳 婦女新知基金會 秘書長、律師

林秀怡 婦女新知基金會 開拓部主任

 

問問題的方式,常常決定了答案。今日法務部放出民調風聲,表示高達八成以上民眾反對廢除刑法通姦罪,和過去其他媒體與學術機構所做的民調結果天差地別,癥結便出在其問問題的方式。問卷中,法務部絕口不提現行刑法通姦罪存續在實際運作上對女性不利的現象,同時也規避刑法通姦罪無法挽救、反倒加速摧毀婚姻的社會現實,反倒以架空社會脈絡的方式大玩文字遊戲,明顯誘導民眾作答。

舉例而言,問卷中混用「廢除刑法通姦罪」與「通姦無須受處罰」的概念,刻意模糊刑法、民法、道德三種不同層次概念,拼裝許多似是而非的字句,卻未詳細說明廢除通姦罪指的是廢除刑法通姦罪,現在民法上仍可請求賠償並請求離婚等資訊;廢除通姦罪指的是不用刑法來處罰通姦罪,並非主張民事或道德上完全無責。法務部以片面資訊填充提問內容,也難怪乎民眾會一面倒的認為通姦除罪就等同於允許或鼓勵通姦。

這種誘導式的民調,不只無助於公民社會對此議題進行民主審議,甚至有害。過去婦女新知基金會到台北、高雄、台中、屏東、雲林、花蓮等地舉辦全國巡迴座談時,便發現許多民眾反對廢除刑法通姦罪,是因為沒機會深思通姦行為背後複雜權力的關係、性別平等議題,但只要詳細說明、討論,原本仍有疑慮的民眾紛紛同意加入連署。座談會中,更有不少民眾分享自身的經驗與被徵信社騙財又傷心的故事,其被騙金額與狀況讓與會者大罵徵信社藉此斂財。會後,問卷結果顯示參與座談者超過八成支持廢除刑法通姦罪,並且催促我們盡快推動修法。

法務部問卷內容強調通姦罪的嚇阻作用,主張刑法通姦罪是遏止婚外性行為與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的唯一利器,這個主張不只與人民生活經驗嚴重脫節,也有違多數法界的意見。在婦女新知基金會所發起的廢除刑法通姦罪連署中,便有許多法學者加入連署贊成廢除。不少法律人,包括台大法律系黃榮堅教授、許玉秀教授在內的刑法重量級學者都指出,刑法通姦罪的存在根本無助維繫婚姻。提告刑法通姦罪的追訴過程中,夫妻雙方必須就刑事規範的證據強度,提出通姦的細節,或是撥放自己配偶與對方的性愛過程光碟,婚姻的情感和信任感反而更加支離破碎。徵信社一邊向委託人收取高額的徵信費用,另一邊也利用刑事通姦罪的存在向配偶惡意恐嚇取財,但卻絕口不提委託人可能吃上妨害秘密罪(三年以下)這條比通姦罪(一年以下)還重的官司。

面對刑法通姦罪存廢,法務部不能再以「中立立場」作為推託;若行政部門只想用這份民調結果為政府立場背書,漠視通姦罪實質上已造成對女性及婚姻維繫不利的現況,只是再次證明「溝通內閣」的誠意還有持續探底的空間。請法務部不要再用「假中立,真誤導」的低下手段做刑法通姦罪的魔鬼辯護人,請正正當當地提出可供民眾進行審議思辯的資料,堂堂正正地面對法律學界、人權團體、女性團體對通姦罪造成性別不公及無法藉此保障婚姻的質疑,認真研擬廢除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

 

<原文刊載於 2013.05.03 蘋果日報 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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