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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照顧

傳統性別分工下,女性大量承擔無酬或有酬的照顧勞動,其辛勞往往不受重視,國家政策鮮少支援,而民眾受照顧的權益亦不受保障,端看個人的家庭資源及口袋深淺,惡化社會不平等。多年來我們倡議照顧公共化,要求國家擔起責任,推動托育及長期照顧服務公共化,提供普及、優質、可負擔的服務,並保障所有照顧工作者的勞動權益。

「政府見利忘義,長照鋌而走『險』——抗議行政院、金管會不顧人民權益,偷渡保險業財團進入長照」聯合記者會

政府見利忘義,長照鋌而走「險」——抗議行政院、金管會不顧人民權益,偷渡保險業財團進入長照

聯合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2013年1月9日(三)上午09:2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

合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普及照顧政策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女人連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台灣勞工陣線、林世嘉立法委員辦公室、尤美女立法委員辦公室、李應元立法委員辦公室

主持人:陳昭如(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大法律系副教授)

出席來賓:
吳玉琴(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

黃淑英(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簡璽如(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

劉毓秀(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台大外文系教授)

黃長玲(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台大政治系副教授)

林世嘉(立法委員)

尤美女(立法委員)

李應元(立法委員)

人民的長照需求殷切,但政府對人民的保障不足,類似江家孝子不堪長照壓力,勒死失智母親的家庭悲劇不斷發生,政府不思好好建置普及、平價、優質的長照服務,反而讓金管會在陳內閣的授意下,修了一個低階的法規明令,便大幅開放保險業投資、營運長照服務,完全違反老人福利法明定不得營利之精神,又刻意規避輿論及民意代表監督,讓人民迫切的長照需求成為業者刀俎上的魚肉,惡化服務使用者、家庭照顧者、女性、勞工的處境。

婦女新知基金會的長照倡議劇團,去年在全台灣各地巡迴演出十三場,並與觀眾交換角色分享長照經驗、針對政策議題進行討論,同時收集500多份問卷,其中92%的民眾認為政府應該建置公共化的長照服務體系,可見人民對普及、平價、優質的長照服務殷殷期盼,可惜政府高層只看到富人和財團的需求。

面對政府毫無民主基礎的長照政策轉向,婦女新知基金會、普及照顧政策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女人連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台灣勞工陣線,以及長期關心台灣長照發展的林世嘉委員、尤美女委員、李應元委員,聯合提出三點訴求:

一、開放財團╱保險業營運長照服務將嚴重衝擊公共服務體系,請金管會懸崖勒馬,不要送出該法規命令的修正版本;

二、如金管會送出該辦法,立法院應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審查並要求金管會更正或廢止;

三、政府應優先普及長照公共服務,健全保障使用者及照顧勞動者權益的長照系統,再考慮私人保險進場的必要性和時間點。

說明:

去(2012)年行政院長陳冲一聲令下,由兩位政務委員薛承泰、陳振川出面協調公共工程委員會、金管會和財政部,迅速放寬保險業的游資投入長照服務。金管會2012年12月28日就突然修訂「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放寬保險業投資社會福利事業的標的、將投資限額從10%大幅調高至被投資對象實收資本額的35%。為保險業者投資、營運長照事業瞬間開了大門,並正式依行政程序法開始預告,7日後即自動生效。

今天(1月9日)是金管會「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依法預告7日後正式生效的日子,我們特地召開記者會,抗議金管會偷偷利用修訂法規命令,放任保險財團染指長照,不但違反老人福利法第37條不得營利的立法精神,背離照顧公共化的公義,更會進一步扭曲台灣的長照制度、擴大社會不平等、惡化貧富差距:

一、私人保險在長照領域圈地鯨吞,只會惡化勞工及女性的弱勢處境:

如果私人長照保險透過投資搶先大幅攻占市場,又可以兼營長照服務,屆時政府再用退稅鼓勵人民購買私人保險,便是惡意逃避政府應該發展公共服務、開辦公共保險的政治責任,把照顧的經濟壓力轉嫁給私人及家庭。即使未來政府開辦長照保險(與健保類似的社會保險),有錢人早就自行購買長照私人保險,長照公共社會保險裡面只會剩下弱勢與弱勢相保,造成公共的長照保險體質無法強健,容易面臨破產危機;一旦公共服務資金來源不足,長照公共化繼續跛腳,受害最深的仍是買不起私人保險的廣大女性及勞工族群,只會繼續嚴重惡化台灣社會的貧富差距。

況且沈重的家庭照顧責任不只是財務負擔,更是時間精力上無盡的付出,嚴重影響女性、勞工朋友經濟自主、累積資源的機會。台灣目前照顧重擔仍多數落在女性身上(家庭照顧者中女性就占了八成!),根據勞委會統計,2012年台灣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只有五成,薪資所得又只有男性的八成,讓女性更容易因迫切的長照需求,陷入貧窮。尤其是照顧別人一輩子的人(其中八成的都是女性),年紀大了只能靠每月三、四千元國民年金過活,又因為沒辦法幫自己買私人長照保險,在政府公共、普及、平價的長照體系完全沒有建立的情形下,失能了更沒人來照顧!

 二、政府急於引入保險業游資,無視服務使用者、及家庭照顧者的權益:

長期照顧事業高度勞力密集,服務現場又經常是多方資訊不透明的情況,兼顧優質、平價、普及、保障服務使用者及照顧勞動者權益、減輕家庭照顧者負擔的長照服務,必須在政府有效管控收費、品質及人員薪資基準等等的前提下,才能夠實現。倡議團體多年來要求照顧公共化,即是要求政府據此建立合理的治理機制,不可卸責,至今仍沒有得到正面回應。

保險業遊說政府高層,要求政府開放保險業進場投資長照,當然是為了賺錢;然而,在長照服務這種高度勞動密集的領域,唯有提高價格、壓低服務品質、剝削服務人員(其中八、九成都是女性!),才有龐大利潤可圖。保險業挾其雄厚的資金,不僅可以賣保險,還將可以延伸賣服務(投資與經營),再將所售之服務轉型為證券化商品再賣一次。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管控業者、避免業者為了賺錢,將風險轉嫁到一般人民身上,保障服務使用者、照顧勞動者、家庭照顧者各方的權益,同時替政府省錢,實在令人懷疑。

三、投資上限從10%大幅提高到35%,大開財團壟斷長照服務之路,違反老人福利法明定不得營利之精神:

依據原本保險法及相關子法規定,保險業者投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最多只能占被投資對象實收資本額的10%,在此情況下,保險業者容易受到其他資金來源制衡,例如政府資金等,不容易獨占長照事業。

但如今金管會修訂「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卻將投資限額由10%瞬間提高到35%,意味著只要某個單一保險財團進來投資某一家長照事業,就可以實質掌握、主導該長照事業的重大決策。保險財團可以自己賣長照保險、又自己提供長照服務,加上保險業者宣稱他們有500億元的游資可隨時投入,亟具壟斷長照服務市場的潛力。保險財團資金為了保障保戶利益,運用上當然是以「營利」為導向,但是老人福利法第37條第1項前段已明確規定:「老人福利機構不得兼營營利行為。」金管會大舉開放「營利」資金進「非營利」事業,已經違反老人福利法的立法精神。

一旦主管長照服務的內政部及衛生署承受不了行政院高層的壓力,無奈配合修法開放這些游資進入長照事業,國內20幾家保險業者就可以在短時間內壟斷國內長照服務體系,任意調高服務訂價、壓低服務人員薪資,以獲取利益,讓好不容易建置起來的長照公共服務立刻高度市場化、財團化,加劇貧富差距,讓民眾享受普及、平價、公共化長照服務的機會更加渺茫,更使弱勢的女性及勞工永無翻身之日。

四、重大長照政策轉向,竟以修訂低階法規偷渡通過:

從台灣長照政策的發展來看,這是一個重大轉向。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期,面對長照以建置公共服務為先,2008年馬總統上任後則承諾開辦長照保險,亦是以社會公共保險形式回應全體人民的長照需求。然而,2012年底,在長照公共服務尚待發展、長照保險法草案連影子都沒看到,政府就想先為保險財團進入長期照顧服務開啟大門。

這種惡化階級不平等、性別不平等、對照顧者不友善、後果難以估計的政策大轉向,政府不但不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不廣納民意,反而由金管會偷偷自行修訂小小的法規命令,就想要直接執行,這種規避輿論及民意代表監督的作法,完全違反民主原則和社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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