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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照顧

傳統性別分工下,女性大量承擔無酬或有酬的照顧勞動,其辛勞往往不受重視,國家政策鮮少支援,而民眾受照顧的權益亦不受保障,端看個人的家庭資源及口袋深淺,惡化社會不平等。多年來我們倡議照顧公共化,要求國家擔起責任,推動托育及長期照顧服務公共化,提供普及、優質、可負擔的服務,並保障所有照顧工作者的勞動權益。

【投書】外勞變派遣工之後,長照制度在哪裡?/梁莉芳、覃玉蓉

外勞變派遣工之後,長照制度在哪裡?

文/梁莉芳(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助理教授)、覃玉蓉(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日前報導指出,勞委會公布自明年開始試辦由非營利機構以派遣方式外展外籍看護服務,可搭配本國籍看護提供24小時照顧服務,或是雇主以鐘點計薪的方式聘雇,引起各界關注與討論。支持者認為外展式服務可以分攤家庭作為雇主的重責,也可以改善外籍看護的勞動條件和照顧品質;也有人持保留態度,質疑這種高成本的服務模式能否永續。

長久以來,聘僱24小時居家外籍看護,之所以看起來「省事」、「省錢」,實則是犧牲了照顧服務接受者及外勞的諸多權益換來的。從報章媒體不時刊載照顧疏失、虐待外勞事件,就能了解箇中辛酸。此創新的試辦方案,嘗試回應家庭內勞僱與照顧困境的老問題,精神值得肯定,因為新的服務模式可能對外籍看護、照顧服務接受者及其家庭帶來正面的效益。

自勞委會公佈外籍居家看護外展試辦方案以來,已經引起社會廣泛的討論,但是勞委會在具體制度設計和如何實施上仍是立場模糊不確定。例如:本國籍和外國籍看護在薪資上是否脫鉤?或是採同工同酬制?在外展服務的規劃與執行過程中,主管機關要擔負哪些責任?這些勞委會現階段尚未能回答的問題,不僅影響薪資成本考量,以及家庭的照顧人力需求是否能被滿足,也會對台灣未來長照體系與人力的發展造成影響和衝擊。後者是高齡化的台灣社會,無法迴避的問題。

勞委會雖表示,以機構外展方式受雇的外勞比照勞基法保障,但尚未明確指出薪資計算與規範,包括採時薪制或月薪制,夜間或假日工作的加班費計算方式,以及如何保障夜間排班通勤安全等等。其中,外籍與本國籍居家看護若採同工不同酬的計薪方式,不僅是對特定國籍女性的歧視和剝削,也將可能造成本國勞工被迫削價競爭或退出照顧人力勞動市場,嚴重影響他們的就業與工作權益。若要兼顧照顧勞動者權益及健全的長照制度,不能不考慮外籍看護政策與本國長照體系發展的制度連動。

今年衛生署提出的長照保險規劃就欠缺周詳的考量。因為長照保險中最大的「牛肉」居然是將保費發還給被保險人,而不是用來實驗更好的服務型態,也不是用來支撐普及、多元、友善的長期照顧服務體系。說好聽是家屬照顧,也有錢拿;但政府沒說的是,家庭每個月拿了微薄的現金給付後,只能繼續用家人和24小時外籍看護的生命,與無止盡的照顧壓力搏鬥。沒有長照服務體系做後盾,就聲稱長照保險開辦後能改善現狀,根本只是政策噱頭。

政府不該忘記,仍有許多面臨照顧困境的家庭和外籍看護,被迫不眠不休地工作24個小時。不管是推動外籍看護外展與鐘點聘雇的模式,或是政府用省事、低成本的作法,暫時回應民眾照顧需求,只要政府不積極規劃發展長照服務體系和人力,十年後的台灣還是避免不了哥哥殺弟弟、丈夫殺妻子、媳婦殺婆婆的悲劇,也無法避免外籍看護和家庭照顧者長時間進行照顧工作造成的身心傷害。

雖然勞委會的方案還沒上路,其成效亦不可知,不過至少是政府嘗試回應問題的小小一步。只是長照路迢迢,希望政府能繼續勇敢邁進,別拉著大家走絕路,還說前方有天堂。

(原文刊載於 2012/09/17 蘋果日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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