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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自主

從身形外貌、舉止投足、到性與生育,女體向來都是不同專業所關注及相爭詮釋的戰場;藉由各種論述與文化,不斷型塑女孩/女人的樣貌,卻鮮少關注女性做為主體的意願。新知長期關注性自主議題,以積極同意(yes means yes)為核心,翻轉現有體制與修法;回歸身體自主,無論生/不生,肯定女性對生育的自主與能動性。

【聲明稿】別把強暴當八卦,拒作二次加害者

不看、不收、不傳
別把強暴當八卦,拒作二次加害者

婦女新知基金會聲明稿

針對李宗瑞事件所引起各項爭議,以及媒體及網路社群污名化受害者,婦女新知基金會提出兩點嚴正聲明:

一、別把強暴當八卦:
妖魔化被害人,只是模糊了本件性侵害的焦點。

二、拒作二次加害者:
觀看、留存、傳閱相關資訊,即是二次加害。

李宗瑞事件發生後,媒體和網路社群大量影射及揣測從未間斷,從名嘴紛紛對此大放闕辭、網民跪求圖、傳閱「淫照」的現象,揣測被害者身份成為最轟動的八卦話題。有些人認為,大家都看有何不可?甚至呷好到相報的主動寄送與傳閱。

其問題不僅是妨害秘密,而在於強暴影像不斷重演受害者的經驗,民眾的每次觀看即是重演強暴歷程,造成被害人二次、三次,甚至是多次的重複傷害。傳播男性強暴女性的影像,將之視為稀鬆平常,更助長了性別歧視。

媒體與網路社群大規模的挖掘特定被害女性的私生活,將其視為愛慕虛榮的拜金女,以其愛好名利、生活放蕩,將迷昏性侵、偷拍性愛照等犯罪行為化為其咎由自取,反而模糊了性侵害本質。

這種譴責被害人的論調,赤裸裸展現整體社會的強暴迷思:只要不符合無辜受害者形象的,就不是強暴;這不僅是對被害人的傷害,同時也是性別歧視的最壞示範。

台灣在1999年修正刑法時刪除了「姦淫」兩個字,目的就是要釐清刑法處罰性侵害的理由:不是有損性道德,而是侵害權利。因此,不能以個人私生活不檢點或意識不清未積極拒絕作為合理化性侵害的藉口,模糊性侵害的本質。

面對李宗瑞事件,你可以做出選擇,來避免傷害的擴大:不看、不收、不傳。歡迎分享婦女新知基金會Facebook上的相片,告訴更多的人加入行列!

呼籲大家共同來實踐三不:不看!不收!不傳!

我不看,觀看強暴就是二次加害。
我不收,偷拍影像就是犯罪證據。
我不傳,強暴影像助長性別歧視。

別把強暴當八卦,拒當二次加害者,從我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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