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小無猜罰不罰?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現行實務處境」座談會
兩小無猜罰不罰?
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現行實務處境 座談會
就讀高三的小嘉(17歲)和高一學妹小萍(15歲)是男女朋友,兩個人總是趁大人不在家,在房間相互愛撫與做愛。小萍的母親發現後大為震怒,不管小萍如何請求,表明兩人真心相愛,但母親還是決定提告小嘉,不接受任何和解條件…
青梅竹馬的巧兒和阿國,升上國中後開始對性感到好奇,於是講好在某天下課後,照著性愛小說上的敘述來場身體探索之旅。某天巧兒把這段嘗試告訴小美,不料,小美竟和班導報告,在相關法律的規定下,班導立刻向教育局通報,看著學校老師們大陣仗的調查,還把他們隔離,巧兒和阿國想著: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
隨著青少年初次性行為年齡逐漸下探,類似的故事一再的在校園內發生,許多青少年在愛情或好奇心的驅使下發生性關係,這樣的行徑不只可能引來責罵,更嚴重的是可能觸及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刑法第227條規定與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猥褻者,縱未違反其意願,仍構成犯罪行為,而第227條之1雖然明定未滿十八歲之男女犯第227條之罪者,可減輕或免除其刑(此即俗稱之兩小無猜條款),這也只是在量刑上予以減免,並無解於本質上仍被認定是犯罪行為〉,對當事人來說,情竇初開的美麗經驗,可能瞬間成為一輩子充滿創傷與悔恨的回憶。
去年(2010)因為兒童性侵案件遭輕判而由網民自主興起的白玫瑰運動,引發社會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重新檢討的聲浪,期望能夠擴大對兒童的保護,嚴懲性侵犯。然而,在討論如何保護兒少的同時,卻忽略了刑法在兒少性行為的規範,不只處理對兒少的強制性交行為,青少年之間合意的性探索行為也是刑法規範的範疇,面對此議題,若以提高刑度、限縮減刑與免刑資格作為修法方向,是否能夠回應社會對於擴大兒少保護的呼聲?會不會使好奇而嘗鮮的青少年,淪為刑法大刀下的懲戒對象?
為了讓刑法規範能在兒少保護和青少年性探索中取得平衡,我們邀請具有實務經驗的社工、法官及長期關注兩小無猜案件的團體來分享,他們在兩小無猜案件中看見了什麼?青少年真正需要的支持是什麼?另外也邀請相關學者來談談,兩小無猜的規範應往哪個方向走才能彰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保障性自主權」的宗旨,讓法律規範適得其所,不再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縱放其一。」
活動訊息: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會
二、活動時間:2011年11月2日13:30-17:00 (13:10開放簽到進場)
三、活動地點:台灣國家婦女館 大會議室 (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9樓)
四、活動對象:司法人員、社工人員、學校教師、家長、關心此議題之民眾或民間團體
五、「兩小無猜罰不罰?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現行實務處境」座談會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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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事項 |
1. 免費報名。名額50人,額滿為止。 2.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28日中午12:00止 3. 報名表填寫後,請以傳真或E-mail報名!請務必來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 E-mail:peiting0123@awakening.org.tw ■ 傳真:02-2502-8725 ■ 洽詢電話:(02) 2502-8715 徐蓓婕〈婦女新知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