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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

批判文化與教育中的性別刻板印象,是讓性別平等生根、改變社會的重要工作。我們檢視教科書與傳統文化中的性別歧視與刻板印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與落實、挑戰傳統文化對女性的限制與迷思,從基礎教育落實性別平等概念與實踐、消弭性別霸凌,監督媒體中的性別角色與對女體的消費與窺探,落實多元性別平等與權益保障。

「建國百年 女人不爽100」婦女節記者會

建國百年  女人不爽100
婦女新知基金會 婦女節記者會

  • 時間:2011年3月5日(六)下午2:00
  • 地點:大安區「瑠公公園」(忠孝SOGO百貨斜後面、頂好商圈隔壁)
  • 主持人:楊婉瑩(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政大政治系教授)、范雲(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台大社會系副教授)

 * 閱讀→「建國百年 女人不爽100」FACEBOOK網友留言

 

婦女節將近,今年正值所謂的「建國百年」,政府機關莫不擴大慶祝,開始一連串的婆媳表揚大會、慶祝表演。百貨餐飲業者趁機大打婦女牌,準備好好再賺一筆。然而,我們不解的是:在這個名為“婦女節”,該是女人為主體的節日裡,怎麼,只聽到政府單位在歌功頌德?只聽到百貨公司的瘋狂擴音機?那些女人的聲音到哪去了?女人因為日子安適,所以微笑不語嗎?事實真是如此嗎?

為了粉碎看似美滿的假象,婦女新知基金會在兩個禮拜前開始在網路徵求女人的不爽之聲,十多天下來,網友們持續湧入網路的反應讓我們看到:台灣女人其實好多憤怒要表達。她們說出了在身體、生育、家庭、婚姻、職場、公共空間、文化、習俗、情慾等面向的不爽,這些在媒體版面看不到,在政府機關的慶祝場合也聽不到,但卻是整個婦女節最該被關注的面向,也是號稱“建國百年”的政府所該致力改善的面向。

建國如果已經百年,台灣女性不自由的歷史則已有數百年。網路上湧現著各行各業的女人的心聲,女性最不爽的是,在婚姻家庭中被要求諸多的義務、卻無法行使平等的基本權利;其次,女性的身體與性既要符合社會的物化標準,又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與管理好自己的情慾,也是女性不爽的大宗;而所有的不爽都和傳統文化和媒體對女性片面與刻版印象脫離不了關係。

女人的婚姻與家庭

今年號稱是「建國百年」,但是台灣女人在生育、婚姻、職場的情境,恐怕不比百年前的女人自由多少。首先,單身女人很不爽,民國已經一百年,但是女人仍然只有「嫁人」一個選項,若不在30歲之前嫁掉,就會成為敗犬、剩女,在親友朋友中淪為異數。然而,結了婚的女人有更多不爽。已經結婚的女人,經常被提醒應該趕快生孩子,即便景氣不佳小孩的養育費用高的驚人,即便政府只會灑錢提不出的完整的扥育政策,即便公共設施不友善只能躲在身障廁所哺乳,女人都該生,否則便是少子化的罪人。光生小孩還不夠,女人的公婆可能會說必須生了兒子才算數,否則將來誰來傳宗接代、誰來祭拜祖先。女人的身體原來不是自己的,而是國家與父祖宗祠的。我們呼籲英明偉大的政府,不要再逼女人結婚與生小孩了,快點提供價格合理、品質優良的托育機構,好好照顧這些已經被生出來的孩子比較實在。

結了婚的女人,與娘家的關係頓時被拉開,女人必須知所進退,把夫家的需求擺第一。清明祭祖不需要返家追念祖先,除夕初一必須在夫家度過,父母喪禮上請列席在兒子與兒媳之後。即使施行多年的民法早規定:女兒和兒子同樣享有財產繼承的權利,但是往往可以看到父母對女兒動之以情,要求她放棄財產繼承,兄弟甚至可以用一種施捨的語氣說到:我把財產分給姊妹。(網友大喊不爽:奇怪了,父母的錢難道是你賺的!?)社會觀念進步緩慢,婦女運動努力二十多年,終於將民法裡父權獨大的條款一一修正,連子女都可以自由選擇從母姓了,我們的家庭文化依舊把女人當成生產工具、潑出去的水,誰說台灣女人已經出頭天?談到結婚、生孩子,女人就已經滿腹不爽!

再者,女人雖然有機會進入職場,卻因婚育而受到各種歧視,老闆面試時首先問妳有沒有結婚生小孩的打算,裁撤員工時也以有家庭有小孩的女性員工優先。好不容易鼓起勇氣請育嬰假,請完假回來,老闆卻叫妳一輩子放假。無怪乎,前陣子主計處統計,有超過78萬的職業女性,因為結婚而退出職場。婦女團體奮鬥十多年後,國家終於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確保女性不會因為結婚、生育遭到歧視,但是國家政策沒有落實,女人依舊面臨職場環境的不友善,我們呼籲政府確實監督法規落實,積極為遭遇懷孕歧視的勞工爭取權益;也同時呼籲企業主,讓勞工安心成家、放心生育是企業作為社會一份子的基本責任,請和國家一起承擔這個「甜蜜的」負荷。

 

  

女人的身體與情慾

在這次「女人不爽100」活動中,關於身體與性的「不爽」留言大概佔了三分之一多。台灣女人真的喜歡瘦身、美白與豐胸嗎?正好相反,關於瘦身美白與豐胸,女人早就厭倦了。但是在電視節目、購物頻道、新聞媒體的報導之下,彷彿「美麗」只有一種定義,若不追尋這個定義,妳就是不及格。商業陰謀和媒體效應的加乘,讓女人很累很不爽。

單一的「美麗」標準,物化了女人,功能化了女人,讓女人只有單一的面貌。世貿展場上,無論賣的是書籍、汽車、家具或3C產品,代言的一定是穿著清涼的Show Girl。學校外賓來訪時,校長指派美女老師出去接待。國慶大會上,主辦單位指派身材美貌兼具的女大學生接待外賓。不管是政府單位、教育單位或私人企業皆然。女人的專業能力消失殆盡,隱藏在單一的「美麗」外殼後面。這讓女人很不爽。

女人的身體除了在「外貌」被物化,在「人身自由」上也備受限制。夜深了,女性朋友請儘早回家,不要走暗巷。平日在外,衣著打扮最好保守勿暴露,免得引來鹹豬手覬覦。我們的政府不檢討治安問題,只會消極的要求女人做好防範措施,彷彿不幸遇害了,都是因為女人太不小心惹的禍。遇到性侵時,不管對方是陌生人還是妳的上司,請一定要奮力抵抗,別說妳嚇傻了不知如何回應,別說對方是妳的上司為了保住工作所以忍氣吞聲。妳要知道,雖然婦女團體在1999年就修改了「妨害性自主罪章」,成功將「是不是違背了當事人的意願」放入法條,但是,我們那欠缺性別意識的司法體系還是只認得那種抵抗至死的強暴模式,它才不管對方到底有沒有違反妳的意願。在21世紀的現在,女人竟然還得為人身安全奮戰,真的是非常令人不爽!我們要求司法體系在修法、蒐證、審判時,都要清楚認知什麼是性自主權,即便沒有奮力抵抗,也不代表我們樂意被觸碰!

除了身體,女人就連愛慾的對象也被受限。身為女人,情感的慾望對象一定得是男人嗎?既然不是,情侶商品為何只有一男一女的款式?既然不是,為何只是和女友牽個手,便得被異性戀上下打量?當兩個女人互相承諾、計劃共同生活時,國家應該讓女人與女人享有組成家庭的權利,立法通過同性婚姻法與伴侶法,讓兩個女生在財產繼承、保險受益、醫療同意權…等方面獲得合理保障。這些政府該做卻不積極行動的,也讓女人很不爽。

女人在大眾媒體裡的刻板形象

大眾媒體所呈現的女人形象,也讓女人很不爽。不管是新聞報導、戲劇或廣告,總是一再強調家務勞動由女性承擔、照顧責任由女人承擔:洗衣粉廣告的主角永遠是女人,照顧小孩與長輩的也永遠是女人。職場裡,擔任主管的多為男性,女性主管站在男性主管旁邊,老是被認為是秘書助理。那些在各行各業表現出色的女人,到了媒體嘴裡,則化身成為「正妹警察」、「正妹運動員」、「正妹飛行員」。男人為了工作奮鬥有絕對的正當性,女人為了工作加班出差則被視為是不顧家庭。發生婚外情時,男人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女人則活該被千夫所指,偏偏我們國家竟然還有看似平等的「通姦罪」,結果罰到的都不是外遇的男人,而是女人!在新聞媒體與大眾文化不斷地複製加強下,台灣女人即便勇敢做自己,也必須時時面對周遭環境的嚴厲檢驗。這些都讓女人很不爽。

這個星期六下午,我們把這些不爽帶到街頭,把大家的不爽大聲喊出來。現場展示了台灣的「不自由女神」,分享「女人的100個不爽」,並讓現場民眾敲鑼大談她的不爽。我們要藉此告訴政府,不要再沾沾自喜所謂的建國百年,台灣女人尚未得到自由,台灣的公共政策、媒體環境、性別教育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不自由女神】創作理念:

美國有「自由女神」,右手高舉象徵自由的火炬,左手緊握法典,腳下是打碎的手銬、腳鐐和鎖鏈,象徵掙脫束縛、挺身前進。

台灣也有一尊女神,右手高舉象徵家務的雞毛毯子,左手緊抱小孩象徵照顧工作,肩上背著公事包,豐腴的胸部代表社會對於女人身材的期待。

不同美國「自由女神」所代表的自由形象,台灣的女神背負家務、照顧、工作與物化的枷鎖,哪也去不了,哪也到不了,是謂「不自由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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