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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監督

男性政治人物常忽視性別政策,因此我們提倡女性參政,推動成立各類性別政策委員會、內閣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1/3。1989年起的歷次選舉,選前我們檢視各黨性別政策,要求各黨候選人支持民間版性別政見,或評析選舉性別歧視文化。選後則監督性別政策是否落實。近年推動國家體制改造,設立性別專責機構,要求政府推行聯合國性別主流化。

【聲明】我們呼籲各政黨應重視立委提名人選的性別意識

兩大黨針對下屆立委選舉的內部提名辦法,民進黨已於

1月22日臨時全代會通過;國民黨則還在研議中,並宣佈將於春節過後展開提名作業。其中不分區立委的提名,民進黨已經決定由黨主席邀聘七至九名不限黨籍之社會賢達組成「提名委員會」,遴選提出提名人選名單,再交由中執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國民黨則有黨代表於1月25日公開主張,將提案改革黨內不分區立委提名方式,將過去由「高層」少數人決定提名,改為50名以上黨代表連署推薦,經全代會投票,依得票高低決定不分區立委名單排序。後者可能不利於社會清流出線,畢竟兩大黨都有人頭黨員的現實難題。

我們特別關切兩大黨的不分區立委提名,因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名單,原本應代表各政黨的形象,象徵該政黨所重視的社會多元弱勢族群民意之代表性,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所言應「反映社會期待、擴大社會基礎,更多元化、不只是黨內競爭」。但在兩大黨內部激烈競爭的現實中,不分區卻往往成為擺平派系鬥爭和酬庸的調洪水庫,甚至有不分區價碼行情的傳聞,失去了原本的民主改革理想。

自從2005年修憲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在現行立委選制中,仍保有婦女保障名額的部份,就只剩下在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的各政黨34席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的規定;也就是說,實質上女性在立委席次中僅存17席(15%)的保障,低於過去的1/4比例(25%)保障幅度。而單一選區新制的一對一選舉方式,使政黨在區域立委的提名,更加考量地方基層的勝選實力,不利於女性獲得提名。

我國既有的婦女保障名額制度,其原意不僅在於提高婦女參政的比例,更希望能透過女性的參政來推動婦女政見的落實。然而過去我們看到婦女保障名額經常成為政黨提名的上限,且易流於形式而不重視實質婦女政見的落實,因此我們近年來推動女性參政時,不再強調當選時的「婦女保障名額」,改為呼籲各政黨落實「性別比例原則」,亦即在黨內提名階段,就應重視提名人選的性別比例及性別意識。而性別意識候選人的具體指標,則包括:支持婦女權益和性別平等的法案、沒有性別歧視言行的不良紀錄等。

2005年修憲的不分區1/2女性比例規定,可視為從「婦女保障名額」邁向「性別比例原則」精神的體現,亦即重點在於不分區立委是否具備性別意識,是否適宜作為性別政策的監督代理人。尤其是不分區立委的政黨比例代表制,用意乃是基於整體制度向單一選制傾斜,缺乏社會多元代表性的補救性制度設計,故鼓勵政黨提名社會各界清流,打開弱勢參政的空間,讓民主選舉不再淪為金錢競賽。

然而,2005年修憲的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席次過少,成了為德不卒的遺憾,脫離公民社會監督的可責性;同時也使不分區立委的「性別比例原則」徒具形式意義,在實踐上遠離當初社運推動修憲改革的原意。

因此,各政黨在不分區立委的提名過程中,不該只注意「形式上」提名女性超過半數,而應「實質上」具體實踐「性別比例原則」的精神,亦即重點在於不分區立委是否具備性別意識,是否適宜作為性別政策的監督代理人。

鑑於整體大環境不利於女性參政及貫徹性別政策的監督,所以我們呼籲:

一、各政黨在所有層級的民意代表提名作業中,尤其在提名不分區立委的部份,應提名具有性別意識、且關切支持婦女/性別法案的人選。同時應注意和淘汰有性別歧視、不當言行紀錄的人選。

二、提名委員的遴聘,各政黨應廣泛徵詢婦女團體意見,提名委員中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1/3,且應至少有一名性別專家,並將委員名單公佈於政黨網站。

三、各政黨應提撥女性參政基金,舉辦女性參政的研習活動,及早培育女性參政人才,以因應單一選區不利女性競爭之結構因素,使女性整體當選比例,邁向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四成的平等目標,並切實督促黨籍公職人員落實婦女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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