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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過往婚姻家庭法律有許多歧視女性的條文,數十年來我們以批判、聲請釋憲及國會遊說等倡議,推動了許多法律改革,並促使家事審理的專業化。未來我們持續追求落實多元型態的家庭中,無分性別都受國家保障、享有平等及受尊重的生活。

「婚外性除刑罰,讓婚姻回歸民法!」南部地區座談會紀錄

編按:

2007年著名的洗門風事件後,我們再次拾回「婚外性除刑罰」這個停滯已久的議題,並展開全台座談,闡明此運動的內涵與訴求,以擴大結盟、爭取社會支持。2009年,我們規劃了高雄與台中兩場平台會議,也應新竹市婦女社區大學之邀,到新竹和當地民眾對談,三場都獲得民眾熱烈的回應。這一期與下一期會訊,我們將分享高雄場與台中場會議的精彩發言。

 

一、主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二、時間:

2009年09月18日(五)下午一點三十分至五點

三、地點:高雄市婦女館(高雄市九如一路777號 B1視聽室)

 

主持人:

馮珮(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

與談人:

葉麗華(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 理事長)

譚 陽 (高雄市天晴女性願景協會 理事長)

楊幸真(樹德科大人類性學所 副教授)

陳美華(中山大學社會所助理教授

沈秀華(清華大學社會所助理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

范雲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大學社會所助理教授)

 

本次會議討論非常踴躍,參與者有婦女團體代表、學生、立法委員、基層婦女將近50人,對於是否該廢除刑事通姦罪,正反兩方有非常強烈的意見,但最終與會人員都能同意,刑事通姦罪無法挽回婚姻情感,婚後的財產保障才是元配真正關心的議題。

 

從事婚姻輔導素來有名的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理事長葉麗華,一開始就表明廢除通姦罪的疑慮,她認為即便通姦罪目前朝向證據從嚴認定,成功定罪的難度很高,但是對一般社會大眾仍具有嚇阻作用,而且也是維繫婚姻道德的基本原則,對維持婚姻和諧有一定的催化作用。不過,如果真的要朝向廢除刑事通姦罪,高雄晚晴認為,一定要設有配套措施,避免婚姻解體。

 

同樣是服務婚變女性多年的高雄市天晴女性遠景協會理事長譚揚,則和葉理事長抱持全然不同的觀點。譚理事長以自己走過婚姻的心路歷程,以及長年陪伴失婚婦女的經驗,認為婦女如果只是想出一口怨氣,想讓先生知道自己做錯了,提告通姦罪絕對不是好辦法,因為提告通姦罪換來的,可能是雙方再也無法挽回的冰冷感情,而且為了抓姦成功而求助徵信社,可能導致傾家蕩產。譚理事長最後語重心長的勸先生外遇的婦女,不要相信徵信社的不實廣告,抓姦不可能挽救婚姻危機,更不可能贏回先生的心,女人情感獨立才是上上策。

 

樹德科技大學性學研究所楊幸真助理教授,則從情感教育層面著手,認為現代的情感教育只教導大學生如何好好分手,卻沒有教導已婚者如何面對配偶外遇與好好離婚,通姦罪存在帶給社會的教育意義,是報復的情感文化,是教導與鼓勵社會大眾用「抓姦」、「提告」處理配偶外遇,這應當不是教育工作者樂見的。

 

中山大學社會所助理教授陳美華則非常堅定的表示,她想不出任何理由可以不廢除通姦罪,而且她認為反對者至今沒有提出具體的配套內容,目前提出的財產保障與子女監護權問題,都已經能在現有的民法下解決。

 

 

此外,美華更關注通姦罪可能牽連的無辜第三人,例如,著名的師大女學生案,就是原本是被老師性騷擾的受害女學生,最後竟反被師母提告通姦罪,最後通姦罪成功定罪,還得負擔50萬精神損害賠償。除此之外,還有第三者生下的私生子,因為怕被元配知道不敢報戶口,導致這些帶著道德污名出生的孩子,一出生就被剝奪社會福利、健康保險與受教權。因此,美華提醒擁護通姦罪的人,不能只顧著鞏固一夫一妻婚姻體制,還必須考慮到通姦罪下的無辜受害者。

如果談到性別,美華認為通姦罪根本無法懲治有權有錢的男人,王永慶和孫道存公然觸犯重婚罪與通姦罪,但法律拿他們沒輒;反而是不久前的新聞,才報導一位通姦的已婚婦女,因為害怕通姦污名,甚至親手殺了自己才四個月的孩子。

因此美華認為,通姦罪無論出自什麼名目而存在,現今都只剩下道德懲罰的意涵,懲罰跨越性道德界線的男人與女人,有道德瑕疵的非婚生子,以及促進徵信社蓬勃發展。如果以這個角度來看,美華開玩笑的建議,應該告國家牟利徵信業者。

最後,美華以摩梭族的走婚文化為例,說明外遇的背叛與嫉妒情緒,都構連到我們如何想像婚姻生活與愛情,如果愛情一定只能容許兩人成行,而且一定要愛到死為止,那麼親密情感路上,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清華大學社會所助理教授,也是婦女新知的常務董事沈秀華,從台商包二奶的現象切入此主題,由於中國沒有通姦罪,台灣人在中國通姦也無法處罰,因此台商太太知道先生在大陸包二奶,很少會想到離婚或提告通姦,反而是想到如何保住財產,顯示經濟面向仍是元配最關心的。

 

此外,秀華也提出她對台商家庭的觀察,她認為當台商太太以「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來論述自己不離婚的理由時,她們不見得期待與先生還有情感聯繫,也不見得是考量孩子是否有父愛,主要的考量仍是經濟,以及維持家庭在形式上的完整性,此外,秀華認為這和台商太太對自己的情慾想像有關,她們多認為下一個男人不會更好,因此寧可選擇維持現狀,一動不如一靜。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也是台灣大學社會所助理教授范雲強調,新知之所以呼籲廢除通姦罪,不是站在特定女人的立場,而是看見通姦罪對社會不同處境的女人與小孩的傷害。

 

范雲先從歷史與社會的角度談通姦罪的發展,她提到在民初,通姦罪只懲罰偷情的女人,因為女人通姦意味著侵害先生對太太的性權,而且通姦罪的存在是為了確保子嗣的純正性,因此,這個在現今看似維護性道德的法律,其實是為了服務男性宗法社會下男人的財產權,是偷竊太太子宮的行為,因此與偷竊罪、強盜罪相同,都必須以刑法來規範。

 

但隨著社會發展,通姦罪存在的正當性,逐漸被認為是要維護婚姻道德,但這個說法很容易被攻破,因為從經驗來看,通姦罪根本無法防堵外遇通姦。更何況,如果通姦罪只是要維繫情感道德,處理外遇造成的情感受傷,動用刑法也未免太過嚴重。因此,范雲再次強調,外遇行為應該回到民法解決,不應該動用刑法處理。

 

范雲最後回應反對者的訴求,強調婦女新知基金會已經努力推動民法親屬編修法十多年,在子女親權行使、夫妻財產分配與民法求償上,已經給予配偶足夠的財產保障;此外,分居制度雖然還在研議,但是裁判離婚也已朝向破綻主義,這兩年,已經有超過百分之五十的離婚案件採重大事由判離,顯示離婚已經不如過往困難,不見得要靠抓姦才能達到離婚目的。

 

最後,范雲認為應該為通姦除罪運動正名,因為在道德上,通姦確實違背婚姻誠信原則,仍有可議空間,但我們的訴求是廢除刑法,因此應該改成「外遇除刑罰」。

 

擔當重任的主持人,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馮佩總結表示,從法理的角度討論,高雄新知協會支持廢除刑事通姦罪,讓婚姻回歸民法;但是在法律實質操作上,配套是不是真的足夠則需要再討論,例如:是否有更好的措施防止脫產,婦女的財產權才真的能獲得實質保障。

   

 與談人發言結束後,進入此次平台會議最精彩的綜合對談時間。一位晚晴姊妹氣憤的表示,元配並不如與談人所說的,氣焰高張的去抓姦,反而是在過程中被先生百般糟蹋與受盡屈辱,她認為沒有經歷過配偶外遇痛苦的人,不會瞭解過程的辛酸。另外一位家和專線志工也表示她對廢除刑事通姦罪的疑慮,她分享一個朋友的經歷,當初因為抓姦成功,先生怕朋友提告,因此把名下房子過戶給朋友,她憂心一旦通姦罪廢了,先生恐怕有恃無恐,太太就再也沒有籌碼得到財產保障了。

 

不過,天晴協會總幹事則發言強調,她們的服務理念是勸阻姊妹不要抓姦,因為兩個女人互賞巴掌的戲應該停止了,而且抓姦完全無助於改善姊妹的處境,她們寧可讓姊妹瞭解自身的法律處境,再理智的評估自己要怎麼做,而且從多年陪伴姊妹的經驗,她認為只有當姊妹情感獨立、經濟獨立、知識獨立、人格獨立之後,才能真正面對婚姻困境,走出婚姻,再次找到自己人生的幸福。

 

最後,高雄醫學院性別所助理教授王秀雲,提出一個婚姻的歷史觀點供大家思考。在中古世紀,結婚是以經濟利益為起點,妳有一條牛,我有一塊地,所以兩個人合夥經營,不合就拆夥;但現代社會並非如此,兩個人因為愛情而結合,因為情感破滅才談財產,但這個時機談財產其實很不適合,因為情感已經受傷了,所以情感傷害越多,就希望財產補償越多。秀雲認為,如果依舊把感情與婚姻緊緊綁在一起,那麼分手的傷害就會很大。

 

面對聽眾的質疑和問題,美華不改犀利的嘲諷,強調我們社會實在很愛談戀愛,又強調婚姻幸福很重要,讓單身、背叛顯得很負面、不正常,但明明單身者到處都是,背叛也天天發生。而且至今我們仍在談封閉的一對一關係,好像結了婚就一了百了,但親密關係其實可以有很不同的安排與想像,也是有一女與二男共組家庭的例子。

 

此外,美華也針對反對者談的財產保障回應,認為脫產不是只發生在外遇男人身上,那些捲走外籍勞工血汗錢的老闆,也是有脫產問題,這是制度性如何防堵脫產的問題,不應該用這個理由阻擋廢除通姦罪。

 

美華最後用「全民公敵」生動得描繪刑事罪的效果:國家可以動用警察司法偵察系統主動介入,限制人民的自由權與財產權,並提醒我們在允許國家動用此強制手段時應該三思。

 

針對元配認為應該要有財產保障的要求,秀華從幾個面向回應質疑的聲音。首先,她認為即便少數人可以用通姦罪威脅先生獲得財產,但不代表這條法律應該存在,必須同時顧及通姦罪存在的負面影響,此外,不是每個外遇者都有錢,沒有錢的人或許根本不怕被告,因為沒錢可賠。在考量刑法適切性時,也必須考慮國家資源的運用,如果刑法是為了矯正人民的行為,把人抓起來關幾個月,也不會改正一個人的外遇行為。最後,如果國家真的想要管人民的道德情感,為什麼不管同性戀與未婚的異性戀情侶的情感,她們也有情感背叛問題,也會受到傷害,為什麼國家單單處罰婚姻內的情感與性背叛?

 

范雲總結這一場精彩的討論,認為愛情本來就充滿變動,法律無法處理情感問題應該是大家的共識,就財產保障的部分,晚晴協會認為應該提高贍養費給付,再談廢除通姦罪,但是范雲認為,打造離婚後財產公平分配的制度是婦女新知基金會長期努力的目標,但這不該阻饒我們繼續推動外遇除刑罰,希望能夠獲得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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