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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

批判文化與教育中的性別刻板印象,是讓性別平等生根、改變社會的重要工作。我們檢視教科書與傳統文化中的性別歧視與刻板印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與落實、挑戰傳統文化對女性的限制與迷思,從基礎教育落實性別平等概念與實踐、消弭性別霸凌,監督媒體中的性別角色與對女體的消費與窺探,落實多元性別平等與權益保障。

恐同台北,孤立同志青少年──台北市政府、市議會帶頭歧視又違法!

恐同台北,孤立同志青少年
-台北市議會、市政府帶頭歧視又違法!

在台北市議會審理今年台北同志公民運動之預算中,驚見極度歧視同志的言論,並且連市政府也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精神與條文,將此歧視言論發函給北市國高中職且指示辦理,明顯是市府與議會聯手歧視同志,將多年推動性別平等的努力付諸流水!

原本台北同志公民運動是延續多元平等的一個良善政策,並在各界民間團體長期承辦的持續努力之下,台北也逐漸成為一個揚名亞洲的同志友善城市,但卻在今年的同志公民運動預算審查中,驚見以下台北市議會之附帶意見:

台北市政府應設置跨局處平台,檢討同志公民政策,確立各局處權貴分工,並研議如何防止高中、職(含)以下學校社團,假藉該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同志交誼等活動,以保障學生自然適性之發展空間(由民政局統籌,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及勞工局辦理)

而民政局竟也未經思索地根據市議會的決議,照本宣科的傳達給台北市政府各局處辦理,並且於

99年2月6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竟發函,再次將此充滿歧視的文字,散播到全台北市的各級國高中職,顯然已違反了『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宗旨。

所以同志與性別團體要站出來,要向憤怒的群眾發起連署聲明,並且大聲向台北市政府和市議會的聯手歧視行為進行抗議!我們要求:

1. 不合法,要道歉-要求市政府出來正式向同志社群道歉
2. 去口號,要尊重-請加強市政府和市議員的性別平等教育

3. 同志公民運動精神已死,同志拒絕有條件式的接納

  • 主軸:恐同台北,孤立同志青少年-台北市政府、市議會帶頭歧視又違法!
  • 地點:台北市議會前公園
  • 時間:2010年3月2 10:20記者會開始

am 10:20-10:25

『市府看清楚,兒少有同志』群眾集體行動

am 10:25-10:30

發起單位具體訴求表達

am 10:30-10:45

學生、媽媽、老師說出我們心中的不滿

am 10:45-10:55

各團體發言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發言稿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不察」的歧視 其來有自

All My Gay─多元交友談感情、適性發展沒問題!

GLAD(第十五屆團隊)─如果沒有了同伴

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求求李慶元議員、教育局讓我們適性發展吧!

婦女新知基金會─呼籲議員簽署「性別平權公約」、要求台北市教育局、法規會出面解釋

一個基層教育工作者的心聲

 

共同發起單位: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台灣同志遊行聯盟、櫃父母同心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Bravo!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中央性/別研究室、晶晶書庫、集合出版社、GLCA 幸福生活站、GLAD、ALL MY GAY!!!

 

連署網址(歡迎團體、個人連署):http://0rz.tw/Q722u

 

【恐同台北,孤立同志青少年-台北市府會帶頭歧視又違法!】抗議行動全紀錄

Part. 1   主持人:鄭智偉(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BN8jD71xwg

Part. 2   卓耕宇(高職教師)、王顥中(All My Gay!)、大尾(明星高中資深老師)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BWEXSWzQJs

Part. 3   王蘋(性別人權協會)、王媽媽(同志父母代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7W6wSk-ePY

Part. 4   亨利(GLAD校園同志甦醒日、政大陸仁賈社)、
            師大人文學社代表、賴友梅(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yEgluK2gK8

Part. 5   范雲(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周柏雅(台北市議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6u8k2k7Uzs

Part. 6   林奕華(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議員助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thYuUbt2zA

Part. 7   康宗虎(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02'58" 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7t5tJvAJDs

攝影/ICE   剪輯.字幕/大鳥  整理/超超

聯合聲明與連署行動
恐同台北,孤立同志青少年

-台北市政府、市議會帶頭歧視又違法!

【同志/性別團體聯合聲明與連署行動】

「『台北同志公民運動』預算附加意見」事件中,部份市議員提出限制國高中職成立同志社團的立場聲明,明顯歧視同志。而主辦『台北同志公民運動』多年的台北市民政局,竟也「從善如流」,傳達給台北市政府各局處。而最令人髮指的是,主責全台北市性平等教育業務的教育局,竟然不加思索的行文至台北市的各級國高中職。

整起事件宛如一面照妖鏡,讓同志公民看清議員們滿口政治正確,卻帶頭歧視同志的偽善面孔,也看到理應最具性別平等意識的同志活動、性別平等教育主責單位,帶頭知法犯法,卻又滿口推諉、無法自省,絲毫不知所錯為何,足見這些官員、行政人員根本不具備性別平等意識。

不只同志社群、性別運動團體為此激憤不已,紛紛加入連署,不少教育工作者、教育團體、社會運動團體也陸續加入,更有許多同志學生社團、同志父母團體表明支持立場,一同為了保障青少年同志校內資源而提出呼籲與抗爭。

截至3月2日零時止,團體連署已近百個,個人連署則達1400人。我們共同呼籲如下:

一、還給同志青少年交友空間!拒絕汙名同志青少年的情感需求!

長久以來,同志青少年飽受資源缺乏的壓迫,與充滿歧視與誤解的學習環境,讓每一個同志青少年都曾經走過否定自我的迷惘階段。反觀現今異性戀青少年,情感資源處處可得,從未明文被禁止『異性戀交誼』的任何行為,男女校之間的聯誼,如:雄中雄女大露營,甚至可以成為校際的傳統活動,與之相比,同志青少年不但難以認識朋友,更別說是情感關係的建立與學習,簡直是難上加難。

這幾年來,要突破重圍,建立同志青少年友善連結與網絡的工作,已非常困難。禁止同志社團的政策不但將扼殺台灣同志青少年少現存微薄的資源與交友空間,更將青少年的情感與情慾需求徹底的汙名化,將同志青少年再次推入櫃中!

二、請徹底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拒絕市府帶頭性平倒退嚕!

性別平等教育法於2004年6月24日公布施行以來,已邁入第六年,但很明顯其中的性別平等精神仍未落實在主管機關中,台北市政府身為首善之都,面對這樣充滿歧視與違反人權精神的政策,竟毫無反思能力的照本宣科傳遞給全北市的各級國高中職。這些年來,許多第一線的老師與助人工作者都相當辛苦,本著尊重多元性別的出發點,希望開創一個友善且尊重的環境給下一代,但卻由主管機關發布此完全背道而馳的命令,如此昏庸失職的行為,我們嚴厲的譴責!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條文[1]教育主管機關本該主動且鼓勵學校建立性別與同志友善相關社團,來建立同志友善校園;且性別主流化早已推廣多年,每年都公布台灣是全亞洲最有性別觀之國家,卻由代表人民的市議會與為民服務的市政府公然發表如此帶有歧視性的言論,同志的一般交友與互動,在此條文中似乎成了妖魔鬼怪,必須要被督導與糾正,實為性平法的推行在主管機關完全失敗之證明。

三、同志族群拒絕成為幫市府美化形象的消費品!

馬英九總統曾在台北市長任內創辦「同志公民運動」,並由同志團體承辦,透過活動增進市民對同志的認識,期待建立一個「尊重同志市民的多元城市」。馬前市長多年前參加「國際城市論壇」會議時,曾因為這個活動而引起身為同志的德國柏林市長的關注與讚許,得以拓展國際外交。

然而,長期以來,同志公民運動的預算年年減少,甚至在2003年,王世堅台北市議員在事後批評,台北市政府補助同志活動是「鼓勵同性戀」、「傷風敗俗」、「同志公開卿卿我我,是妨害風化」等公開歧視的發言,在在都顯示出,台灣政治人物對同志人權的偏見。

所以我們呼籲,同志不是台北市的白手套,我們需要的是真正的友善環境,不是有條件的接納,更不要消費同志,把同志當成政績的一部分!

四、同志無法被吸收誘拐!更不會傳染!拒絕看似關心、實則歧視的偏差政策!

根據聯合報2月25日的報導,李慶元議員說明『有多位家長向他陳情,希望高中職以下學生適性發展,不受外界干擾,等到大專性向定性後,學生當然可自由發揮』,台北市政府官員也表明『針對未成年學子,在性別認識模糊之時,避免有社團以同志名義去影響學子,或推銷用品等』。

我們必須嚴正抗議,沒有所謂『大專性向定性』,更沒有『性別認識模糊』這種說法,同志青少年是最缺乏資源與支持的族群,如果同志青少年在校即有社團可以認識朋友、抒發心情,如果校園圖書館裡就有同志的書籍和刊物,何需青少年自己苦苦尋找?議員與官員的想法明顯的認為只有『十八歲以上』的同志才算同志,簡直就是否定同志青少年,這些想法才是讓同志青少年對自己『性別認識模糊』的元兇!

共同發起單位: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台灣同志遊行聯盟、櫃父母同心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Bravo!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中央性/別研究室、晶晶書庫、集合出版社、GLCA 幸福生活站、GLAD、ALL MY GAY!!!

連署團體:

中華民國懷愛協會、芭拿娜姐妹花、淡江同話、底迪研究學會、文化幫、台大女性研究社、彰師大性酷社Gender Queer、苦勞網、現代婦女基金會、中興大學性別文化研究社NCHU gender、台大婦女研究室Women's Research Program at NTU、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SHU Graduate Institute for Gender Studies、彩虹天堂─中區同志健康文化中心 Taichung Rainbow Paradise、素食男兒Vegetarian Boy、莎孚島誌Sappho's Island、史丹佛大學亞裔同志社團Stanford University Queer & Asian (Q&A) club、社團法人台灣雀樂協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Taipei Associat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Women's Rights、基層教師協會The Grossroots Teachers' Association、青年樂生聯盟、同性戀教師聯盟(教師同盟)Gay $ Lesbian Teachers' Union,TAIWAN、酷兒論壇&酷兒部落Queer BBS、女同學社 & GdotTV Nutongxueshe、國立臺灣大學男同性戀社NTU Gay Chat、輔大好社fjugoodclub、拓網<台北熟男窩>、東吳大學同志合作社QUEER COMMUNE、一一擬爾劇團、酷兒吉他社GuitarGayLes、風城之愛、高中生制服聯盟、小童家手調飲品店av8d house、真情酷兒TRUE QUEER、【同位素電子報】台灣第一份同志電子刊物ISOTOPE、小YG行動聯盟、台灣TG蝶園、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哈囉網路廣播網Hello NetWork、國立中興大學性別文化研究社、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同志文化研究社、同志助人者讀書會、台北市議員李文英研究室、台灣女人連線Taiwan Women's Link、元智大學性/別元素小組、花天久地劇團、應許者基督徒行動聯盟Promise Giver Christian Action Network、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Bi the Way‧拜坊Bi the Way、師大人文學社NTNU-Humanities、婦女新知基金會Awakening Foundation、網氏/罔市女性電子報、同志助人者讀書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四方報Bao Bon Phuong、輔大同窗會Fjumotss、性別流'sgenderstreams、中正大學酷斯拉社 CCU_LGBT、基隆市信義國中輔導處、【玄華園】Hsuan Hua Yuan、臺灣大學性別與空間研究室、輔仁大學黑水溝社Black Ditch Club、台大浪達社Lambda、海洋大學海洋酷兒High Young Queer、香港性學會Society fot the Study of Sexualities and Sex-pol(HKSSSS)、陸仁賈同志文化研究社NCCU LRJ、成功大學TO‧拉酷To lesbians and Queers、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Graduate School of Sociology, NTU、台灣人權促進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交通大學性/別社團部落格NCTU BLG、拉子資訊小庫、清華大學性別研究社同好會NTHU gender study club、台灣女同志拉拉手協會Taiwan LesHand Association、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TAS、基本書坊G Books、台北市議員徐佳青研究室、綠黨性別支黨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GIRL女子拉拉學園2GIRL.NET、AD的文字小窩、拉子三缺一Lez Radio、東華大學LGBT版NDHU MOTSS、臺北大學男同性戀研究社NTPU GPS、集合出版社Must Muster Publisher、幸福生活站GLCA、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連署名單統計截至2010.3.2  00:00為止)

 

[1]第12條第1項: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

第14條第1項: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

第14條第2項:學校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應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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