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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

批判文化與教育中的性別刻板印象,是讓性別平等生根、改變社會的重要工作。我們檢視教科書與傳統文化中的性別歧視與刻板印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與落實、挑戰傳統文化對女性的限制與迷思,從基礎教育落實性別平等概念與實踐、消弭性別霸凌,監督媒體中的性別角色與對女體的消費與窺探,落實多元性別平等與權益保障。

抗議「蘋果日報」以報導之名行集體意淫之實

作為一個關心社會議題與發展的公民,每天翻閱報紙新聞,我們很難不發現號稱台灣第一大報的「蘋果日報」,幾乎每天都有數則性侵害新聞以文說圖示的方式,赤裸呈現受害人如何被施暴的過程。報導中沒有透露出受害人的相關身份資訊,但卻藉由這種惡質的報導模式,任意地重製渲染受暴過程。

婦女新知基金會觀察蘋果日報已久,發現這樣的情形在十月下旬更加變本加厲,本會是以決定投書抗議蘋果日報,並於10月28日召開記者會。記者會中呼籲統一企業高清愿董事長應顧及過往良好企業形象,立即將蘋果日報下架;也要求警政單位對於性侵害案件的處理原則進行檢討與懲處;最重要的是,要求蘋果日報必須即刻進行改善。若無改善,婦女新知基金會不排除進行更進一步的串連與抵制活動。

 

針對婦女新知基金會的訴求,《蘋果》總編輯陳裕鑫回應道,雖然不同意「將性侵案A片化、春宮化」的批評,但是尊重批評並感謝鞭策,報導不妥、予人不適之處,亦願意改進。統一企業則表示,統一超商長期以來不支持違反善良風俗之報刊雜誌,但因出版內容無相關法令規範管理,常造成各販售通路無所適從,希望相關單位應儘速立法,以確保受害者、閱聽大眾及各販售通路之權益。

婦女新知基金會目前仍持續監督蘋果日報的每日報導,若再出現傷害受害者人權的情形,將進行後續的串聯與抵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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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案件不是活春宮!

 

拒絕惡質媒體以報導之名進行集體意淫!

 

2008.10.28 婦女新知基金會記者會

 

Ø          記者會出席代表:

范  雲(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台大新聞研究所副教授、女學會會員)

林怡瑄(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陳曼麗(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賴友梅(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

簡舒培(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沈采穎(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

 

 

不料,酒過三巡,陳姓少年見少女長相清秀、身材曼妙,竟萌生歹念強吻、強抱對方,少女氣得反抗用腳踢他,還踢中陳的下體,陳一怒之下,拿出尼龍繩綑綁少女的手腳,並提議輪姦少女。

陳男先將少女的雙手綑綁在床頭兩側,並將雙腿綁住,接著脫掉內衣褲,還用四個手指頭,插入少女的下體,少女因疼痛大聲喊叫:「不要!」但四人並不理會。陳與曾姓少年一時興起,還起鬨強脫賴男的褲子,要他先強姦少女,並將賴男壓在少女雙腿,賴性慾被激起後,解開腿上繩子,將少女雙腿抬跨在自己肩膀性侵得逞。接著另三人輪流性侵少女,賴男在堂弟性侵少女時,還在後面推堂弟的屁股。少女慘遭四人輪姦後,造成雙腿瘀青及下體嚴重紅腫,賴男竟還拿出手機拍下少女的裸照…

 

這不是社會新聞,這是集體強暴!

以上這一段令人不舒服的文字不是來自於情色文學作品,也不是來自於被查禁的某某性愛書籍,而是

2008年10月19日,蘋果日報對於一則性侵害案件的新聞描述,標題叫做「八家將四惡少,綁少女輪姦」,文字如此,圖片更是不堪(因為實在是太過羞辱被害人,故不附圖,欲知詳情者請自行上網搜尋)。令人不禁感嘆,這是台灣的第一大報,這是我們的新聞媒體,這就是台灣社會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過多年後的成果,這就是我們宣稱性別平等為基本國策的民主法治國家!

 

過去這段日子以來,如果我們作為一個關心社會議題與發展的公民,如果我們每天都會翻一翻所謂的台灣第一大報,那麼我們很難不發現,蘋果日報幾乎每天都會有數則性侵害新聞以文說圖示的方式赤裸呈現受害人如何被施暴的過程。作為一個讀者,我們有必要對細節了解的如此鉅細靡遺嗎?有必要連性暴力中前前後後使用過什麼樣的姿勢,受害者又有何反應都要清楚嗎?作為受害者或受害者的家屬,對於這樣的報導又情何以堪?!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不斷的反覆重提如何保護被害人隱私,要求專人處理性侵害相關事件,重視受害人的身心創傷,不正是為了要避免在訴訟過程中對被害人所造成的二度傷害與羞辱?不正是為了要避免相關單位藉由辦案之名過度詢問被害人,意淫其遭受性暴力的過程?然而,蘋果日報雖然沒有在報導中透露出受害人的相關身份資訊,但是卻藉由這種惡質的報導模式,任意地重製渲染,對於受害者的傷害豈只二次,簡直就是無數次!它雖然不說出受害者的身份,但是卻從一種偷窺的角度把一件極為殘忍的性侵害案件A片化、春宮化,讓所有讀者都共同參與了這場集體意淫的過程,也讓受害者彷彿經歷了一場毫無人性的公眾強暴。回顧新聞開頭,述及少女之所以不敢主動報案,正是因為擔心二度傷害云云,豈不極度諷刺?!

 

我們認為這根本不是具有新聞價值的社會報導,而是用大眾傳播媒體來凌遲性侵害的受害者,猥瑣、嗜血、殘忍、卑劣!藉由詳細的過程描述,讓每一個讀者都成為性暴力的觀眾;這是用合法的面貌,假關心之名行意淫之實,這是一場以媒體作為施暴者的集體強暴!而如果台灣性侵害報案,結果是讓受害者的經歷像是活春宮一樣的在新聞媒體上供人觀覽,我們實在懷疑台灣法令中的性別正義何在,而受害者人權又何存?!

 

空洞的出版品分級法  自我欺騙的兒童保護

由新聞局所制定,2005年所開始實施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中規定,出版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者,列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聽,包括「過當」描述犯罪行為、自殺、性行為等等。當時引起許多社會爭議,因為法令缺乏細緻的評估標準,因此一切都依賴於執行單位的自由心證判斷,是否色情?有無暴力?在「跟著感覺走」的情況下,露點就成為了一個最好的指標。然而,難道不露點的出版品就會大大降低「妨害風化」的風險嗎?2008年10月24日壹週刊下架事件造成了社會震撼,而此次下架事件引用相關法令即為「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分級辦法」,但壹週刊辯稱並未露出三點,只是如實呈現社會現象。這樣的說法引起爭議,也正暴露出法令的空洞與不足。

 

蘋果日報一貫風格中,除了過度描述性暴力細節外,更經常以「被姦」幾次等強烈汙辱被害人字眼作為標題(2008/10/14,蘋果日報頭版,「大學美女信嘿咻驅魔,四小時被姦三次」),並且以相關圖畫畫出加害人如何以性暴力傷害女體,例如10月20日的報導「男脅少女,天天補口交課」以圖文方式畫出加害人如何逼迫抗拒中的少女為其進行口交。這樣子露骨且不尊重受害人的描述,雖然三點不露,難道在「專家」的眼裡就不危害兒童跟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嗎?以出版品分級法的標準來論,是不是也應該要求蘋果日報應該每一分都封上膠膜,並且貼上限制級圖示呢?事實上,露不露點根本不是重點,我們應該撻伐的不是裸體也不是性,而是這種卑劣惡質踐踏受他人尊嚴的態度!

 

當行政與檢查系統繁複地對於出版品進行檢索,但是卻對於鎮日上演的,不分年齡層的集體閱讀暴力無動於衷,我們實在懷疑所謂的兒童保護也只是一種自我欺騙的假象。因為真實發生的情況是,雖然新聞局不斷強調保護兒童與青少年,但是卻默許新聞報導不斷詳細描寫、意淫少女如何被性侵的過程!回顧五年前晶晶書庫寫真雜誌遭取締事件,令人不禁感嘆,情色資源與交易本是成年人的自願選擇,但是政府無理嚴加取締與限制,但卻任由新聞媒體假報導之名踐踏性侵案件的受害者,倒行逆施,莫此為甚!

 

警政機關應該加強受害人保護  企業應善盡社會倫理

呼籲統一企業高清愿董事長    7-11儘速將蘋果日報下架,不要讓OPEN將成為幫凶!! 

當新聞報導可以對於性侵害案件的細節描述的如此詳盡時,我們合理的懷疑,警方在偵辦過程中,並未依2005年內政部所公佈的「警察機關辦理性侵害案件處理原則」採取隔離方式詢問,或者是在詢問過後,便將性侵害的案件詳細與記者討論?不管是哪一種可能性,對於性侵害案件受害人都相當的不尊重,即便在法理上有漏洞可尋,在道德上的重大瑕疵無法掩蓋。我們對於警政單位保護受害者的能力不得不打了一個大問號,而同時對於所謂的媒體自律,其成效也實在令人不敢領教!此次事件除了突顯出「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的無力與空洞之外,更顯示出公民、企業對於媒體監督的重要性。而我們在呼籲媒體自律之餘,也希望企業善盡社會倫理的責任。

 

     統一企業旗下的7-11,作為最大的連鎖超商,全國擁有4802間分店,不但是作為最重要的民生消費通路,同時也是舉足輕重的平面媒體銷售管道。因此,我們在此特別呼籲統一企業高清愿董事長,統一企業在台灣的企業形象一向相當良好,實在不應該銷售如此踐踏受害者與女性的刊物,請即日起立即將蘋果日報下架!莫讓苦心經營的社會形象毀於一旦,成為集體意淫的最大幫凶!

 

     記者會現場,婦女團體指出蘋果日報的小報化報導模式嚴重傷害了受害者的人權,對於性侵害案件的報導,文字部份像是色情小說,而文字拿掉後這些模擬圖示蒐集起來就像是一本A漫!受害者的資訊沒有受到保障,暴力的過程受到過當的詳細描寫,警政單位、媒體對於人權的侵害,甚至是民眾因此而產生的暴力仿效案件都應該要負起共同責任,要求有關單位進行檢討!統一超商販賣蘋果日報,廣告主在蘋果日報上刊登廣告,簡直是在拿自己的企業形象作賭注。而媒體改革團體則嚴厲抨擊蘋果日報將報導淺薄化、八卦化,忽視媒體的社會責任,並且,台大新聞系洪貞玲副教授特別指出,蘋果日報進入台灣後,連帶影響了其他媒體的經營模式,在這種小報化、八卦化的潮流下,甚至有記者、編輯說他都不敢讓孩子看到自己做的新聞。今天我們要求蘋果進行自律,不只是為了閱聽人與受害者,也是為了許多新聞從業人員的工作尊嚴。(洪貞玲教授相關發言資料請見附件)

 

     在場所有團體共同呼籲統一企業高清愿董事長應顧及過往良好企業形象,立即將蘋果日報下架,也要求警政單位對於性侵害案件的處理原則進行檢討與懲處,最後,更要求蘋果日報必須進行改善,在場團體將針對統一超商的回應、警政署的檢討與懲處,以及蘋果日報的改善程度密切觀察,若無改善公民團體將拜訪統一企業高清愿董事長,也不排除將進行更進一步的串連與抵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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