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婚姻家庭

過往婚姻家庭法律有許多歧視女性的條文,數十年來我們以批判、聲請釋憲及國會遊說等倡議,推動了許多法律改革,並促使家事審理的專業化。未來我們持續追求落實多元型態的家庭中,無分性別都受國家保障、享有平等及受尊重的生活。

2009女學生營隊【課程IV】情慾自主 VS 情感背叛─情感關係中的情慾自由與平等

文/簡至潔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主持人:沈秀華(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清華大學社會所助理教授)

‧引言人:胡淑雯 (作家,小說及電影劇本寫作)

尤美女(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執業律師)

 

「如果情慾自主了,還會有背叛的問題嗎?」主持人沈秀華一開場就道出了通姦除罪的關鍵辯論:是不是進入婚姻關係的人,就無法自由選擇和誰發生性關係?一旦和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就得面對國家刑法制裁,以及配偶隨之而來的民事求償?面對這個複雜難解的議題,與談人胡淑雯決定先拋開背叛者的性自由與被背叛者的憤怒,先去探究人,而且是女人,為什麼會背叛婚姻?

 

淑雯從兩個故事開始談起,一個是時時刻刻(The Hours)女主角蘿拉‧布朗,另一個則是維吉尼亞.吳爾芙筆下的

戴洛維夫人。她們都進入了一段人人稱羨、看似幸福又美好的婚姻,有美好的丈夫,有完美的家庭,但是這兩個世人眼中理當幸福快樂的女人,卻抑鬱、痛苦、不快樂。最終,布朗拋下了先生與小孩,和另一位女性共度餘生;戴洛維夫人則被認為發了瘋,雖然我們不清楚她最終如何選擇,但我們知道作者吳爾芙用自殺逃逸。

 

淑雯用這兩個傷感的故事,帶領我們從不同位置的女人思考情慾自主與背叛。當婚姻制度如此牢固,劃定出唯一一種幸福人生的圖像,女人往往只能選擇走入婚姻,不敢也不能做出其他的人生選擇;但,她們終究是太痛苦,於是背叛。她們背叛的或許不是她們的先生,而是徹底棄絕劃定好的婚姻制度。

 

相較於淑雯發人深省的故事,尤美女律師有條不紊的從法律面梳理這個難解的議題。尤律師從通姦罪的歷史開始講起,說明民國初年通姦罪一開始是為了防堵女人在外「偷人」,可能危急夫家的血統「純正性」,因此只有女人通姦會被處罰,男人三妻四妾是常態,根本沒有通姦的問題。直到前輩女性主義者提出通姦罪罰女不罰男,有違性別平等原則,才改成男女都罰。

 

若從法律實務面來看,目前很多法官傾向嚴格採證,也就是說,除非抓姦在床,而且已經辦完事,否則很難成立通姦罪。這讓很多奮力抓姦的大老婆,在徵信社散盡錢財,也不見得能夠取得有力的證據;有些人則是好不容易告成了,和老公的感情也決裂了,甚至眼睜睜看老公幫第三者付律師費,或交出易科罰金給國庫了事;更多時候,是大老婆撤回對先生的告訴,只告那個「狐狸精」,卻演變成兩個女人還在互告(大老婆可能被控告妨害秘密罪、毀損罪、傷害罪等),男人就已另結新歡的局面。

 

從法的層次來分析,尤律師是贊成廢止刑法的通姦罪(一年以下徒刑或易科罰金),因為通姦罪的存在,不但無法促進家庭和諧,反而造成女性在法律實務上的困境;不過,通姦行為確實可能造成配偶的精神損害,因此還是要保留配偶民事求償的權利。

 

聽完淑雯和尤律師的精彩演說,主角終於輪到學生,這一次我們設計了「世紀大辯論」比賽,請學生辯論:「國家是否應該介入婚姻與伴侶關係?」在熱烈討論之後,學生推舉出四位辯論人,兩位擔任正方代表,兩位擔任反方代表,其他人則依照自己的立場選擇座位,如果被台上的辯論者說服,可以隨時換座位以表立場。這一場世紀大辯論引發台上台下熱情鼓動,工作人員和講師們紛紛「跳下海」加入學生,一起用「身體」參與辯論。

 

支持國家應該介入的學生們,憂心忡忡的提出她們的顧慮,她們認為在現實生活中,女人比男人更投入家庭生活,造成女人更容易處於經濟弱勢,因此國家必須要保障弱勢的一方;況且,在結婚前大家就已經知道婚姻體制的遊戲規則,既然決定要結婚,國家就得懲罰破壞遊戲規則的人。

 

反對國家應該介入的一方,則認為女人的經濟弱勢應該要靠財產制度來處理,不應該和性綁在一起,畢竟我們不該鼓勵女人用「守貞」來取得權利;更何況,走法律途徑通常是最不經濟的,遑論保障女人經濟。

 

聽過雙方精彩的辯論後,尤律師提出她的思考角度,她認為情感與性生活應該屬於人民隱私權的範圍,我們到底要授權給國家介入多少,是需要謹慎思考的;淑雯則拋出了一個更棘手的問題:如果報復與恨是人類重要的情感,國家也透過刑法讓人民有合理的報復管道,那麼,配偶外遇所產生的恨意,需不需要由國家這個老大哥出面懲治呢?我們沒有答案,交給大家持續思考。

議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