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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議題無所不在,在有限資源下,我們勉勵自己盡力而為,在各個領域提出性別觀點,爭取平等權益:(一)女性常因傳統分工未能全職就業,然年金給付與年資相關,年金改革應考量女性老年經濟安全及適足生存保障;(二)司法長期保守威權,應致力性別友善、實質公平、重視人權的司法改革;(三)與國人相依共存的新移民,生活、居留與歸化等權益,都應受到平等無歧視的對待。

「誰是野蠻人?— 老師帶頭種族歧視 多元文化攏是假」記者會

誰是野蠻人?老師帶頭種族歧視 多元文化攏是假
移盟記者會


南洋台灣姊妹會、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於移民署前呼籲尊重多元文化不是口號,應徹底落實。(「影像紀錄者 陳錦桐 攝」)

時間:2010年1月13日週三上午10:00
地點:移民署門口(台北市廣州街15號)
南洋台灣姊妹會、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主辦
出席代表:
邱雅青/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
王娟萍/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曾昭媛/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蔡季勳/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謝淑美/人本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

根據報載,高雄縣林園鄉林園高中國中部教師洪文裕在管教學生時,竟因該名學生母親是來自印尼的新移民而說出「妳是野蠻人啊?妳寒假要與媽媽回印尼,妳就滾回去印尼當野蠻人!」等言論,不僅使該名學生感受到歧視與污辱,其他新移民姊妹聽到這樣的新聞均表示憤怒,認為當老師的人這麼說非常不恰當,有的姊妹擔心老師這樣可能會加深社會對於新移民的歧視與誤解,甚至影響孩子與母親的關係,還有姊妹認為,這個老師會講這種話是不是認為新移民好欺負?

目前台灣來自印尼的婚姻移民已經超過兩萬六千多人,各國外籍配偶也已超過四十二萬人,針對來自不同國家、族群、出生地的歧視言行不僅傷害當事人,也嚴重傷害廣大來自各地的新移民與其家人,加深族群對立與誤解,因此南洋台灣姊妹會與移盟團體代表依據《移民法》第六十二條向移民署提出受歧視之申訴,要求召開審議小組對洪文裕之歧視言行做出懲罰,並藉此提醒社會各界種族歧視是不應該被容忍的行為。此外,由於這位老師不適當管教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記者會出席團體代表另提出要求,希望教育當局儘速解聘。

雖然《移民法》制定有反歧視條款與罰則,但因應台灣日益多元的族群關係,南洋台灣姊妹會與移盟代表認為接受人民申訴的審議小組層級太低,雖有罰則但對於被申訴人的處置仍嫌太過輕微與消極,難有積極作為以改善種族歧視的現象。因此移盟建議應提高審議小組的層級,於行政院設立跨部會的歧視申訴委員會,加強跨部會功能,未來遇到歧視案件應主動依職權處理,而非被動等待舉發。此外,教育部亦應加強各級學校與學生多元文化教育,並且將具有歧視言行的教師通報為不適任教師,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

http://www.awakening.org.tw/upload/uploadfile-127.jpg
「影像紀錄者 陳錦桐 攝」

                              

附件一:移民法相關條文

第六十二條 (因歧視致權利受侵害之申訴 ) 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臺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

因前項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依其受侵害情況,向主管機關申訴。前項申訴之要件、程序及審議小組之組成等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十一條 (罰則 ) 主管機關受理第六十二條之申訴,認定具有違反該條規定情事時,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立即通知違規行為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附件二: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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