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婚姻家庭

過往婚姻家庭法律有許多歧視女性的條文,數十年來我們以批判、聲請釋憲及國會遊說等倡議,推動了許多法律改革,並促使家事審理的專業化。未來我們持續追求落實多元型態的家庭中,無分性別都受國家保障、享有平等及受尊重的生活。

人工生殖地下化,同志家庭沒保障!

文/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現行的人工生殖法,明文規定受孕對象僅限不孕之夫妻,直接排除單身、同志族群,立法竟是基於以下理由--「基於維護生命之倫理及尊嚴,人工生殖技術應以治療不孕為目的,而非作為創造生命之方法,因此我國人工生殖的施行限於不孕夫妻。所以未婚者、單親、同志等都無法要求做人工生殖(資料來源於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同家會)強烈的質疑這項立法的公平性,反觀世界各國,人工生殖的受孕對象已漸漸不對單身、同志身分設限,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婦產部人工生殖科主任張昇平分析,各國對人工生殖使用者的身分條件限定,接受同居人士者佔了五成,限為夫妻者佔二成,不設限甚至接納單身女郎、同性戀生育權的比例有三成,台灣正好落在最高道德標準的那一塊,只有合法夫妻才能尋求正規的人工生殖治療。例如,在英國倫敦甚至有一家專門協助女同志人工授精的精子銀行,女同志伴侶與捐精者可在網站進行配對。 


國外許多研究指出,在同志家庭中成長的小孩,從小瞭解多元家庭的差異,建立對性別的認同、尊重,若小孩遇到外在環境歧視,同志媽媽或同志爸爸可教導小孩如何正確的抵抗不平等,且並不會有性別角色認同混淆的情況發生,多元的視野與觀點令他們比起其他孩子對世界有更豐富的理解與想像。在少子化日益嚴重的今天,有一群人擁有照顧小孩的能力與意願,卻被國家法令排拒於親職的大門之外,就是單身者以及同志伴侶!  


根據非官方數字,台灣已有八百多對成功自行滴精受孕成功案例,若不將人工生殖的限制對象放寬,越來越多被迫從事私下滴精受孕的家庭,即使同志伴侶另闢蹊徑成功生下寶寶,也不得不面臨接踵而來的問題。  


譬如一對女同志伴侶成功自行滴精受孕生出寶寶,若有一方意外身故,另一方即使也是小孩的媽媽,卻無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孩子被親戚甚至社會局收養,或是必須冒著某天捐精者跑出來要當爸爸的風險,甚至有更多社會福利、保險、醫療、繼承等種種問題,非生母與這位孩子間不但有撫養的事實與情感的建立,卻在法律上是陌生人!   根據法務部草擬之「人權基本法」草案,第三十一條明定「同性男女,得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其合法權益應予保障。」在母親節,同家會呼籲政府應該正視以下兩項權利,使其盡速合法化,將是給多元家庭中的媽媽們最好的母親節禮物!



◎同志人工生殖權 在生育率下降、少子化日趨嚴重的今天,開放人工生殖不僅為同志朋友擁有擔任親職的權利,也為台灣創造更具有活力的下一代。


◎同志伴侶收養權 應當讓同志伴侶中非生母方透過法律收養程序而和孩子建立正式法律親權關係,以保障事實上的同志家庭有被法律認可之權益。 

議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