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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權益

保障女性就業、經濟自主,消除職場性騷擾、性別歧視、積極落實職場性別平等,向來都是我們長期努力與關注的焦點。過去,我們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與監督,要求落實雇主與政府責任;近幾年更積極倡議育兒、家務勞動應由社會共同承擔,落實縮短工時與兼顧公共照顧設施、落實職場性別平等,才能讓國家生產力與勞動力永續。

「性別工作平等法」2007年監督報告

  2007年本會仍持續監督兩平法之落實情形,10月15日本會請董事長范雲在行政院婦權會提案,要求各縣市政府的勞動檢查項目應納入兩平法各項規定,也應加強各縣市勞工局的申訴機制及人員訓練。

  針對立法院已經列入議程的八個兩平法修正案,11月2日本會提出意見書給所有立法委員參考。我們支持放寬適用門檻、增加勞動福利、增列或提高罰則,也強烈希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能夠儘速通過相關辦法,津貼的發放額度與時間,也應符合民眾實際需求。我們並爭取機會,在立法院審查法案時實地旁聽,讓各立委看到有民間團體再關心此案。

  12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案,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並增列「禁止性傾向歧視」條文,此乃為凸顯保障多元性別、而非僅限男女生理性別的意涵。其實這乃是源自於本會與同志諮詢熱線等團體的2005年勞動節記者會所提出的修法主張,而後由黃淑英立委提案、才於2007年底通過

  這次並增訂多項罰則,包括:雇主不得拒絕提供產假、陪產假、生理假、為照顧未滿三歲小孩調整工作時間、哺乳時間、育嬰留職停薪、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家庭照顧假,否將處以1-10萬元罰鍰。最重要的罰則是,職場性別歧視案例一旦成立,罰鍰提高至10-50萬

  但可惜的是,立法院修法只修了一半,空有育嬰假、卻無育嬰津貼,因國民黨和民進黨僵持不下而功敗垂成、沒有通過育嬰津貼。我們同時期望政府也應推動「托育照顧公共化」福利政策,普設公立照顧福利中心,讓人人安心生養下一代,創造企業、勞方、國家的多贏策略和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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