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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權益

保障女性就業、經濟自主,消除職場性騷擾、性別歧視、積極落實職場性別平等,向來都是我們長期努力與關注的焦點。過去,我們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與監督,要求落實雇主與政府責任;近幾年更積極倡議育兒、家務勞動應由社會共同承擔,落實縮短工時與兼顧公共照顧設施、落實職場性別平等,才能讓國家生產力與勞動力永續。

男女同享育嬰津貼 勞工家庭共蒙其利

曾昭媛(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立法院趕在休會前夕1月13日晚上,協商同意《就業保險法》將修訂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這其實算是遲來的好消息,「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六年多以來,僅有育嬰假、卻空無津貼,但雙薪家庭愈來愈普遍,無法長時間僅靠一方賺錢就能支撐家庭支出,難怪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人數一直不多,自91年3月到97年5月累計,六年來全國僅有23,823人而已。


如果接下來立法院能夠儘快三讀通過育嬰津貼,對所有薪水家庭而言,將來父母任一方選擇暫時不工作而回家育兒,都能由就業保險領到原有薪資的六成;而且只要父母任一方申請育嬰假的期間,都可各自領到最長六個月的津貼。這無形中也鼓勵男性可以考慮分攤育兒責任,但在新聞報導中卻大多只強調這對女性有利,好像所有薪水族家庭不需要這份津貼似的。


長期以來,育嬰津貼的議題只有婦女團體關注和推動,勞工團體消極以對、甚至有勞工立委大聲質疑,他們似乎認為育嬰津貼並不算是全體勞工家庭的福利,反正把育嬰丟給女人、女性勞動者煩惱就好,男性工會幹部並不用在意這些?這顯示台灣社會仍多由女性單方承擔家庭育兒的照顧責任,而無視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已經提升超過48%的社會現實,台灣早已脫離「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模式,但我們並沒有完整的托育福利來解決職業婦女蠟燭兩頭燒的困境。


北歐國家提出育嬰津貼和父職假的制度,是以國家補貼和企業支持來分攤養育下一代的社會責任,並鼓勵男性分攤育兒負擔,讓男女都能安心選擇何時來親自照顧孩子、何時回到職場,而凝聚人民對企業和國家的向心力。再加上北歐重視教育發展,因此北歐國家人力資源和全球競爭力排行大幅提昇,在世界各國中名列前茅。而這是同為資源薄弱小國的台灣該借鏡之處。


今天台灣是否也能享有這些前瞻性的制度設計,並在全球化競爭下突圍而出,就看我們的立委是否能有明智的選擇。我們在此呼籲所有立委,既然朝野兩黨的立院黨團都已同意育嬰津貼的方案,朝野就別再節外生枝、儘速三讀通過此一對全民有利的優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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