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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權益

保障女性就業、經濟自主,消除職場性騷擾、性別歧視、積極落實職場性別平等,向來都是我們長期努力與關注的焦點。過去,我們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與監督,要求落實雇主與政府責任;近幾年更積極倡議育兒、家務勞動應由社會共同承擔,落實縮短工時與兼顧公共照顧設施、落實職場性別平等,才能讓國家生產力與勞動力永續。

「給我「父幼節」!─育兒不缺席 爸爸要放假」婦女新知基金會記者會

  • 時間:2008年8月7日
  • 地點:婦女新知基金會
  • 記者會主持人:范雲(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 記者會發言貴賓:
    • 蘇芊玲(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監事)
    • 陳先生(印刷廠老闆)
    • 溫先生(全球綠人台灣之友籌備辦公室執行長)
    • 劉先生(動物園技術人員)
    • 朱先生(都市規劃師/教會師丈)
    • 李李仁(知名藝人)


1991年內政部將婦女節、兒童節改為合併放假一天,理由是兒童放假乏人照顧,故將原本放假半天的3月8日國際婦女節,直接合併到4月4日兒童節,從此民間泛稱為「婦幼節」。當時婦女新知基金會曾為此強烈抗議內政部大開時代倒車的作法,因為兒童照護應該是國家與社會共同承擔的責任,但內政部卻強化了性別刻板印象,把生育照顧只當作是女性的責任,女性勞動力被嚴重標籤化,產假、育嬰假都被視為是女性勞動者的「缺點」,讓女性在勞動市場中處於相當不利地位。

而近年來我國生育率低落,去年生育率與全球各國相比,更是敬陪末座。2006年新生兒共有二十萬四千人,2007年出生的新生兒僅有十八萬五千人,出生人口數不斷滑落,這當中的原因除了社會福利措施的缺乏,更多是因為生育與勞動環境對於女性的不友善所導致,但是政府的解釋卻是女性不願意生育,忽略了政策問題的核心。婦女新知基金會自1987年開始推動「兩性平等工作法」(後改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歷經重重阻礙,終於2002年施行。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當中「育嬰留職停薪」也就是所謂的「育嬰假」。其實男女受僱者皆可申請育嬰假,但目前空有育嬰假、卻無育嬰津貼,因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實施辦法遲遲未獲通過、至今尚未實施,以至於申請育嬰假者相當少,而男性於其中所佔的比例更是極低,僅有4%!由於這種對於社會福利的忽視以及要求女性擔任照護工作的性別態度,不但讓職業婦女在工作與家庭之間疲於奔命,也造成了希望照顧孩子的男性受到社會的污名化,被認為不像個「男人」?!

因此,在父親節前夕,我們請到了五位辛苦的父親,他們來自不同的領域與年齡層,有帶著孩子寫論文的年輕爸爸、因為太愛小孩而決定申請育嬰假的父親、辛苦照顧兩個小孩的單親爸爸,以及帶著孩子投身環保運動的父親。此外,我們更請到被網友評選為「好男人第一名」的本土劇一線演員李李仁,請他一起談一談擔負照顧責任的甜蜜與辛酸。

在印刷廠工作的單親爸爸陳先生首先提到,身為經濟弱勢的他在獨立撫養二個孩子過程中所經歷的困難與痛苦,希望政府能夠照顧到單親父親的需求。這正呼應到婦女新知基金會長期提倡的育嬰津貼政策,希望以實質的方式來補貼育嬰父母。右手寫論文,左手抱小孩的朱先生則說他也希望有個父幼節,陪伴小孩的過程中,他都會拍下照片,與工作回家的太太一起分享珍貴畫面。

本土劇知名演員李李仁也說到,在場這些父親都是最幸運的男人。小孩的成長過程,彷彿從植物、爬蟲類進階到靈長類,能夠陪伴小孩成長,對他而言這是人生中最難忘且珍貴的經驗。


男性申請育嬰假比例極低!
根據勞委會的統計,在過去一年來,總共有5,374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其中男性只有209人,約佔總數的4%。而自91年3月至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共有23,823人,其中男性只有996人,也是佔了總計數的4%。這顯示出過去六年來,台灣雖然通過了許多進步的性別相關法案,也在政府機關中推行性別主流化的政策評估,更於校園裡力行性別平等教育,但是對於家庭照顧的這一部份,傳統的兩性結構並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男性申請育嬰停職者依然只佔少數,雖然「新好男人」的論述甚囂塵上,但是如果面臨到生活中的選擇關卡時,許多男性仍然將「回家帶小孩」當成是一種太太的責任,做家務只是「幫忙」減輕太太的負擔,並未意識到自己本應分攤一半的責任。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6年的統計,女性未參與勞動的原因,有一半以上是為了料理家務,但是男性為了料理家務而未工作者,只佔了0.4%。這更可以證明雖然傳統的家務結構已然鬆動,不過並未深入而成為一種兩性確實平等分擔的概念,男性的家務勞動是一種可以表現的「選擇權」,而不是義務。

以「父職假」鼓勵平均分擔照護工作
在政府尚未規劃提供各企業替代人力的配套措施之前,確實可能造成只有公家機關或是國營企業的員工才敢申請育嬰假,而一般企業的勞工將因害怕工作不保依然不敢申請。然而,即便是公家機關,也未必就能平等申請育嬰津貼。在2007年6月到2008年5月之間,以公保身份申請育嬰留職者共有1,768人,佔了申請育嬰津貼總數的三成。然而在這1,768人中,卻只有92人是男性,佔了總人數的5%,顯示出性別在照護工作上的不平等,並不只是受到工作性質的影響,觀念才是最主要的因素。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同樣在2007年6月到2008年5月一年之間,以軍保身份申請育嬰留職者共有44件,其中沒有任何一件是男性申請!這證明越是由男性陽剛文化所主導的工作職場,男性所將負擔的家庭照護工作也就越低。當性別文化仍然認為照護是女性的工作時,這將使女性的勞動條件更加惡劣,雇主將持續存有偏見,認為申請產假與育嬰假便是女性勞工的「缺點」,而無法體認到撫育下一代是社會與國家共同的責任。


若參考北歐國家如瑞典、丹麥等國的經驗,1974年瑞典將「母職假」改為親職假,但是男性參與的比例並不高,只有4%,與台灣目前的比例相差無幾,但是自從1995年設計育嬰假中有一個月是只能給父親請的「父親假」,並於2002年延長為兩個月後,瑞典申請親職假的男性比例迅速成長到百分之45%!這顯示出社會制度的革新,可以讓更多人有誘因去體驗成為「好爸爸」,而不是只有「幫忙」帶小孩的「選擇性父親」。因此,我們呼籲政府在考量育嬰津貼的施行方式時,應將「父職假」的概念納入,鼓勵男性職工申請育嬰假,創造友善生育的環境,這不僅是性別正義的彰顯,更是國家未來發展的關鍵。

申請育嬰假已滿一年的劉先生也說道,剛開始在家帶小孩時,受到周遭親友的揶揄,但他後來才發現,這段育嬰經驗是他一生中成長最多的時候,也是人生最大且最值得的投資。環保爸爸溫先生特別將他從母姓的小孩帶來現場,並以自身帶孩子出門的經驗呼籲政府應該儘速建立無障礙空間,方便父母推嬰兒車出門。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監事蘇芊玲老師提到她在瑞典參訪時,常在公園看到陪伴孩子玩耍的父親,這些瑞典父親都受惠於國家提供的育嬰假與育嬰津貼,而父職假的設計,確實鼓勵了更多父親享受到與孩子互動成長的珍貴體驗。2003年她再度參訪瑞典時,當地代表告訴她,瑞典將繼續修法,希望將來的父職假延長為整個育嬰假的三分之一。蘇芊玲並強調,除了政策上用「父職假」來鼓勵男性分攤照顧責任之外,更要從社會文化教育方面,來鼓勵男性以實際行動表現出對孩子的愛與陪伴。

出席記者會的五位父親代表,欣然分享他們的親身經驗,與我們一同呼籲,擔任父職是生命中一段重要的過程,父親同樣有權利照顧子女長大。感念父親的辛勞,也讓母親不要孤單照顧子女,請給我們「父幼節」,讓全天下的父親都不會在子女成長路上遺憾缺席!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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