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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過往婚姻家庭法律有許多歧視女性的條文,數十年來我們以批判、聲請釋憲及國會遊說等倡議,推動了許多法律改革,並促使家事審理的專業化。未來我們持續追求落實多元型態的家庭中,無分性別都受國家保障、享有平等及受尊重的生活。

「2008母親節從母姓徵文活動」獲選文章-特別獎

為什麼我從母姓?──新生兒Harry的告白

我叫Harry,現在剛滿四個月大,我從母姓。

    我媽媽從學生時代就參加婦女運動,畢業後也曾經在婦女團體工作,現在她在教書。爸爸從學生時代就支持媽媽的各項婦女運動,現在他在環保團體工作。爸爸媽媽的工作和生活,都環繞在對抗各種「社會不平等」,他們覺得很有意義。

    去年5月4日,電視新聞播報立法院三讀通過子女姓氏可以選擇「從母姓」時,正是我媽媽發現懷了我的同一天。於是,媽媽當下決定我應當從母姓。與爸爸表達這個想法之後,爸爸也很爽快地答應了。

    當爸爸媽媽把這個想法告訴阿公阿嬤(爸爸的爸媽)以及爺爺婆婆(媽媽的爸媽)時,他們都不太高興。阿公阿嬤擔心外人覺得爸爸是「入贅」的,很沒面子;爺爺婆婆也覺得這樣子媽媽會被人講話,不是好媳婦。

    後來,媽媽因為高齡產婦所以去做羊膜穿刺,得知我是男生,這使得阿公阿嬤以及爺爺婆婆更有意見了,因為我是男生、長子,一定要從父姓,以後生第二胎他們就不管。但是爸爸媽媽覺得自己年紀太大,而且也不想為地球增加太多人口,所以生了我就好,不準備生第二胎。他們的態度非常堅定。

    媽媽說,華人社會一向重視傳宗接代,子女過去只能從父姓,是造成「重男輕女」觀念不斷持續的主要原因,害得許多已婚女性如同生育機器,生了女兒就得再生,直到生出兒子,才算對夫家人有所交代。但是時代一直在改變,如今不婚或不生小孩的人愈來愈多,成立家庭也不見得是為了傳宗接代。因此,媽媽認為姓氏的解放是遲早會到來的事,姓氏就是一種對家人的紀念與認同,不應當只有認同父姓才叫做「正常」。

    爸爸的美籍好友Robin叔叔,他的姓氏是他祖母的姓,和父親母親都不一樣,這是Robin叔叔的爸媽為了紀念祖母而取的。還有媽媽非常喜歡的一位美國學者Iris
Young,她的女兒就姓Alexander-Young(Alexander是她先生的姓)。雖然這種多元姓氏的情況,在美國也不見得普遍,但至少是被視為「正常」的情況。

    爸爸媽媽覺得,修改民法親屬編「從父姓」的規定,一直是婦女運動的重要目標之一。如今這個條文好不容易通過,而我又正逢其時地出生,如果還回頭選擇「從父姓」的舊傳統,繼續支持父權的性別秩序,實在對不起他們自己過去的努力。

    爸爸媽媽唯一擔心的是,我因為從母姓,會遭受到異樣的眼光。因此他們決定從小就要幫我做心理建設。提醒我說,有時我們堅持理想與信念,並不能讓人生過得比較順利,反而招來許多衝突與挫折,但至少我們知道這樣做對社會很有意義。不過,他們也答應,等到我成年以後,如果想要改姓、改名,他們也會尊重我的決定。

    我出生後一個月都還沒有取名字,因為爸爸媽媽仍然感受到阿公阿嬤的為難,花了很多腦筋想求得雙贏之道。最後,他們想出了一個妙招,就是讓我的姓名只有兩個字:在台北的時候用媽媽的姓+單名,到了高雄鄉下加上爸爸的姓變成三個字,讓阿公阿嬤不會無法對親人交代。於是,阿公阿嬤算是勉強接受了。

    我希望以後有愈來愈多人跟我一樣從母姓,這樣從母姓的孩子就不會被人覺得是異類,而是很自然的現象。這樣爸爸媽媽就不用為我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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