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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週年論壇回顧|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李佩雯

#從性自主觀點談積極同意的溝通實踐

在本次論壇中,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世新大學口語傳播暨社群媒體系李佩雯教授,著重於從溝通的角度來幫助性別平等的倡議。李佩雯以家中對講機維修的故事為例,故事中維修工人到府維修,並很有禮貌地詢問能不能進進門,並不厭其煩地、禮貌地詢問。李佩雯將這樣的故事聯繫到性/別之間的關聯。這個維修師傅將他人的家當作主體,永遠尊重對方的意願,如同親密關係的互動中。

由此,李佩雯帶入積極同意的可能性,心理與實踐層面上,或在跟長輩討論時會遇到許多問題:性廣泛地被認為是羞恥的、不入流的,且討論性這件事情、尤其是女性,主動跟伴侶討論提及,會被認為是不檢點的。於是我們可以進而去問:我們有沒有想過我們是誰?我想要什麼?我的性主體是怎樣的?你喜歡如何被他人或自己碰觸?怎麼樣的性事讓你比較喜歡?

我們可以用一個原則來理解:即SSC (Safe, Sane, Consent)。其中Consent的原則又延伸出每個人對「合意」的想像不同。我們必須意識到,自己以為的「合意」認為是他人的「合意」,這是以自以為的、主觀的方式來想像跟定義性合意實踐。如此模稜兩可的狀況便凸顯出了溝通在積極同意概念中的重要性。積極同意的性是為了消除關係維繫的想望、權利不對等、驚嚇反應不及。在當下無法說不的性侵害事件。

在PTT或Dcard上面可見許多反對「積極同意」的意見。這些意見包含「開口難如登天」、「煞風景」、「有些人說不出想要」、「難道我要裝行房紀錄器嗎?」,許多人想要一種「自然發生的」性相關行為。但李佩雯強調,自然發生的關係中絕對可以包含Consent。

李佩雯引用成大法律學系李佳玟教授所定義的「積極同意的性」,說明所謂「明確的同意」,必須是具體的言語或身體動作。新知對積極同意的討論也持續好幾年,其目的便是企圖消除關係維繫、權力不對等。當然在這段歷時數年的討論中,也不乏許多很多社會的反對聲浪。而李佩雯再次強調,這樣的反對輿論不一定是不好的,至少能從過往對性的噤聲進步到開始討論。

台灣比較屬於群體文化,我們很難很直接地表達出自己的感覺,希望保持對方的面子。我們為什麼怕邀約與拒絕?背後的小劇場是什麼?拒絕跟被拒絕背後可能有各種原因。被拒絕不等於對方不喜歡你,拒絕也不代表你不喜歡或不愛對方。練習傾聽、回應、提問,也要練習對方可能拒絕你的設想的心理準備。我們在練習與實踐的過程當中以一種最沒有壓力的方式,給雙方都保有面子用最友善的語言跟非語言方式,去讓對方了解你不是針對個人。讓提前討論、習慣協商、處理被拒絕後的情緒,成為親密關係的日常。最後李佩雯引用蔡宜文所說的:「拒絕真的是一種不好的意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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