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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週年論壇回顧­|婦女新知基金會前董事長王如玄律師

#打倒台灣女性的共同敵人!
#民法親屬編修法
#女人上草山,#面試大法官
#性平時光機

民法親屬編制定於1930年,其中許多規定基於傳統價值觀而生、造成非常不平等的狀況,從當時有媒體下標「#民法親屬編是台灣女性的共同敵人」可見一斑。

1990年晚晴協會跟婦女新知基金會共同成立了民法親屬編的修正委員會,經過三年一百多次的研討會,總算推出「新晴版民法親屬編」的修正草案。1994年聲援鄧如雯殺夫案,要求政府正視家庭暴力議題、改善女性在婚姻當中的處境,加速修改民法基礎編裡面相關的規定。1995年晚晴協會跟婦女新知發了「給台灣婦女的一封動員信」,希望大家上街頭支持修法,給立委壓力通過這個法案。

民間團體透過媒體的輿論造成影響,同時間大法官釋憲,促成法務部提出三階段修法論

1994年婦女新知發起「女人上草山,面試大法官」行動,因為申請釋憲,重要的是大法官有沒有性別平等觀念,剛好是大法官的提名,所以我們就先去面試大法官,發表面試的結果。到了大法官釋憲,宣告「父母親權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父權優先」、「妻之原有財產部份,一律被認為是夫所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夫妻的住所以夫的住所為住所」的規定是違憲的。當時這些法律的變革都是報紙的頭版、頭條,因此對於社會來說修法其實就是一個教育的過程,人民的意識也會開始改變。後來監護權順序的修法是因為921地震時一夕之間出現非常多孤兒,原本監護權的順序是伯父、叔父,看不到阿姨,也看不到舅舅的角色,因為婦女團體的倡議就做了一些調整跟改變。

民法諮詢熱線

另外我們在1994年8月20號所成立民法諮詢熱線,並且每一年都會發表年度報告。從接觸個案的過程中了解第一線的生命經驗,從來電者的角度去看事情、發現婦女實際的需求是什麼,從而發掘現行法律的困境,進而思考要如何透過制度化改變來調整目前婦女的處境。晚晴協會也開始展開家庭法律巡迴的講座,所以到各個團體、各社區去宣導怎麼修法的觀念,都是非常重要的行動。

婆婆媽媽立法院遊說團

婦女新知組織志工組成「婆婆媽媽立法院遊說團」到立法院旁聽、做觀察記錄,並對立法委員展開遊說,更公布對立委觀察評鑒的報告並召開記者會,呼籲選民投票給真正支持婦女權益的候選人,積極監督修法的過程。

婆婆媽媽法院觀察團

另外重要的是「婆婆媽媽法院觀察團」,因為雖然訂了法律,但我們不知道法官在執行這個法律的過程中是否有性別的盲點,因此從1998年開始,我們進入家事法院觀察、作筆記,整理案例並開記者會。當時觀察法官在審理案件的時候有四大性別的盲點:包括父權式的問案的態度、維持傳統勸合不勸離的觀念、欠缺婚暴的敏感度、父權觀念嚴重影響小孩監護權的判決,都是婆婆媽媽法院的觀察報告整理出來的。

民法親屬編的修正不只是專業者的討論,透過召開公聽會、記者會,透過遊說立委,透過萬人連署上街頭,然後從成立民法諮詢熱線,包括我們立法院的遊說團、法院觀察團、上媒體等各種不同的方式促成法律制度的改變。

民法修改是一個非常長程的修法計劃,即便到了今天,需要修正的其實都還是太多了,當年在立法院推動的議題,到了現在還在講,表示那個時候的問題到現在還沒有解決。期望未來民法親屬編的修法能夠繼續,我常常說30年前講一樣的話、20年前講的一樣、到現在還要講一樣的話,你就會覺得真的是要有非常多的努力,才有辦法讓這個社會往前再走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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