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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週年論壇­回顧|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王舒芸

「很多人都覺得性別平等已經有法律、有制度了,那我們未來還需要做什麼?」

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後,女性就業率提升了,可是........

在1981年,十個女人中只有三到四人可以出去工作,到了2018年,25到34歲的女性中,十個有八個到九個可以進入勞動市場。這是婦女運動的長期努力,讓女人可以出去工作了。

但是近年來家庭的組成,已經從三代同堂變成核心家庭,這代表著家長的後援比以前少,所以需要國家更多的支持與介入。而雙親的勞動身分已經從「男主外女主內」轉變成雙工作家庭,在有六成的家庭都是雙工作的情況下,誰來照顧小孩?

為什麼女人可以外出工作?是因為我們的政策變好了嗎?其實不是。媽媽照顧的比例的確大幅下滑,可是上升的是誰?不是國家的托育,育兒的重擔反而落到了奶奶或外婆身上,我們的照顧責任其實只是從年輕女性的身上移轉到老年女性的身上。照顧責任依然是處於性別不平衡的狀況,國家的政策與勞動職場顯然沒有支持並鼓勵男性共同分擔育兒責任。婦運在上一個階段,我們成功地讓女性可以出去就業取得經濟平等,可是下一個階段#我們要怎麼讓照顧責任在兩性之間可以更公平的分配?我們希望邀請更多的爸爸使用這個權利,我們希望某種程度改變過去家庭裡面的照顧責任,以及讓職場看見這一群人背後的照顧身分,這是他的權利。

育兒家長的時間貧窮,有什麼性別意涵?

根據衛福部的調查,家長照顧三歲以下兒童遭遇的重要問題,排第一的是沒有時間照顧小孩,為了得到更多的資源養育小孩,家長必須犧牲陪伴小孩的時間,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加班、更長的工時。但社會仍然對母職有更高的期待,因此女性更容易在「職涯發展」與「母職」之間陷入掙扎兩難。

但長工時同時也在鼓勵男性卸除兒童的照顧責任。爸爸跟媽媽都會遭遇到時間貧窮現象,但是爸爸的工時比媽媽還長,更高比例要週末加班,意味著其實這個傳統的性別分工不是只有壓迫女人,它其實也在壓迫男人。或只是整體的職場文化可能在鼓勵爸爸在照顧這件事情上可以卸責。這種整體文化其實是同時壓迫了兩性。

請育嬰假還需要資格? 即便擁有請育嬰假的資格,你真的會請嗎?

在台灣,並不是所有家長都有使用育嬰假的資格,像是同性伴侶、新住民與非典型就業者都沒有辦法使用。即使符合資格,在2009年有將近一半的人其實不敢申請;到了2019年,符合資格卻沒有申請的人大概剩下三成。而實際上有請假的人數,在兩性間的差距更大,因為社會、職場文化的關係,導致男性實際請育嬰假的比例少之又少。

育嬰假的使用尚未達到預期中的實質平等效果。對於婦女新知來說,接下來我們的政策願景是什麼?其實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國家要站出來」,這件事情不該只是個人或家庭的責任。第二個我們要追求的其實是提升照顧時間權利,以及雙親共同育兒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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