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40,滴水穿石】婦運老照片:從母姓運動——以母親姓氏,訴說我的故事
文/新知志工 阿醇
從母姓?除非媽媽沒兄弟!
為小孩取一個好名字,是新婚夫婦在迎接新生命時不可或缺的環節,有些人會去算命,有些人會花上好幾天翻閱古籍,找尋最適合的、飽含祝福與期待的字詞。至於孩子出生後要姓什麼?在台灣,因為受到漢人文化影響,傳統上子女多為從父姓,有「傳承父系家族血脈」之意,除非男方入贅女方家,新生兒才有可能從母姓。
舊有民法第 1059 條以從父姓為原則、招贅從母姓為例外,1985年修法多了一條但書:「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以解決母親家沒有兄弟,造成其姓氏無法延續的問題,但必須同時符合「丈夫同意」及「母無兄弟」兩個嚴苛條件,子女才得以從母姓。
姓氏平等,自主協商!
為了爭取從母姓的自由選擇及平等權利,1994年婦女新知基金會、晚晴協會、女學會等團體組成「女人連線」,針對民法中有關夫妻財產分配、離婚子女監護權、子女姓氏等不符性別平等的條文,邀請立委連署來聲請大法官釋憲,並積極徵求這些條文的受迫害婦女,出面為釋憲作見證。
婦女新知基金會陪同個案馮女士向戶政單位申請子從母姓,雖有出示前夫的同意書,但因不符「母無兄弟」的要件而被駁回,新知隨即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要求修改法律以符合憲法的性別平等原則。
喬不定,抽籤決定!抽到滿意!
2001年新知母親節記者會主張子女姓氏應由父母自由約定,從父姓或從母姓皆可。但行政部門疑慮,若雙方一直難以達成約定,要怎麼登記子女姓氏?針對戶政人員的疑慮,我們提出妙方。2003年新知舉辦公聽會「抽籤,是平等與民主的開始――『思考子女姓氏多元化的可能』」,建議以子女姓氏可由父母約定為原則,若父母未約定,或是約定不成,為求公平,於出生登記時,由主管機關戶政單位抽籤決定。
2006年,一群渴望從母姓的成年子女及單親媽媽們主動出擊,架設部落格來向社會訴說他們的故事,新知與這群「從母姓俱樂部」的夥伴合作倡議,向立法院再次提出子女姓氏修正法案。終於,在2007年5月4日,立法院通過修正民法第1059條,子女姓氏不再強制從父姓,從母姓終於成為選項,可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日後子女姓氏若要更改,皆需經過父母同意,才能變更,姓氏之修改,以一次為限。
從此,新生兒究竟要約定從母姓或從父姓,成了新手父母要思考及協商的問題。針對「無法達成約定子女姓氏」的情況,戶政人員也準備好抽籤,讓民眾抽籤到願意登記子女姓氏為止。
歡喜從母姓……嗎?困難知多少!
姓氏規定鬆綁,讓新生兒父母可以共同協商子女姓氏,但這樣還不夠,許多單親媽媽向新知投訴:「離婚後有親權的媽媽,不能替小孩改姓?這個法究竟保護的是誰?」這些個案可能已找不到親生父親的行蹤,只知道他還沒死,或必須嘗試去和前夫聯繫、請求,只為了得到更改姓氏協議書,前夫甚至因此對她們和孩子口頭羞辱或索取金錢。
成年子女說出希望改從母姓的心聲:「我從小被爸爸家暴,看見他的姓在我的名字前面,就會想起那些不堪的回憶。」即使子女已成年,法律仍然不允許他們依自己意願來改從母姓,不只在社會文化傳統觀念下承受各種污名與標籤,新法使他們必須在忙碌的上班時間找出空檔去找尋生父行蹤,且需卑躬屈膝得到其同意書,種種限制之下,成年子女改姓幾乎成為一項不可能的任務。
「姓」不「姓」由你/妳!
「從母姓」不應被視為不得已的次等選項,所幸成年子女的心聲得到立法院正視,2010年4月底又通過子女姓氏條文修正案,成年人只需自行至戶政事務所變更姓氏即可;若為單親家庭,其父母離婚時監護權判定本就以子女「最佳利益」作為衡量重點,姓氏之更改也依循「子女利益」之標準加以考量。
這張照片是2010年5月9日新知在NGO會館舉辦母親節記者會,與「從母姓俱樂部」夥伴們共同慶祝修法通過。記者會除了向大眾說明新法進步之處,也強調在父權社會壓力下,從父姓仍然是多數人認為「理所當然」的選擇,唯有持續努力消除對從母姓的污名歧視,才能減少「重男輕女」文化不斷再製。
我們希望透過子女姓氏的修法歷程能讓社會明白,姓氏不應被傳統父系中心主義所支配,姓氏可以是自主決定的權利,「從母姓俱樂部」的故事更告訴我們,姓氏的選擇涉及對家族的認同情感,對自我生命的建構及定義,開啟我們對未來更豐富多元的家庭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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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基金會老照片特展】
婦女新知基金會致力於政策及法律層面的倡議,一路行來已40年,2022年我們帶著婦運老照片,到當年拍攝的場景做今昔比對,透過時空流轉的視覺呈現,帶出新知婦運史漫漫長路上各種變革的重要意義,並對篳路藍縷推動改革的各界夥伴與支持者,致上最大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