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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活動

2021年贍養費修法研討會

此活動目前已報名額滿。
 本活動目前未開放報名(尚未開始或已截止)。
新知贍養費修法從2020年著手進行,共經過7次內部修法會議、2次專家學者工作坊,擬定草案內容與確定方向,草案主要從性別與法律的角度切入,共修正1條、新增4條,共5條條文。將於5月21日舉辦研討會,多方討論與蒐集專業意見。
2021-05-21 08:30   至   13:20 加入 Google 行事曆
2021-04-26 10:00   至   2021-05-15 00:00
100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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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贍養費修法研討會

「律師,我結婚後就一直在家裡照顧小孩都沒收入,他又很有錢,我想跟他要贍養費。」

當遇到這類型的法律諮詢,身為律師,目前大概都只能回答「台灣要請求贍養費幾乎不可能,要件很嚴格」並勸當事人放棄,讓贍養費的規定形同具文;但贍養費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又不容否認。依現行規定,贍養費的性質在於扶養義務的延伸,而時至今日,其性質及存在目的是否應隨著家庭結構的不同而有調整?贍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間,又該是什麼樣的關係?

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從2020年開始著手進行贍養費之修法工程,歷經7次內部修法會議、2次專家學者工作坊,擬定草案內容,修正1條、新增4條、共計5條條文。5月21日將於台北律師公會會議室舉辦修法研討會,透過多方討論、蒐集專業意見,重新架設贍養費之法制工程。

一、研討會時間:2021年5月21日(五)08:30-13:20
二、研討會場地:台北律師公會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三、研討會主題:贍養費修法研討會
四、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
五、研討會議程 :

時間 議程 主持人/引言人
08:30-09:00 報到
09:00-09:10 介紹及開場
09:10-10:50

論壇一:贍養費請求的性質與行使

主持人:郭怡青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 董事)

引言人:
紀冠伶律師(山河法律事務所 律師)
李莉苓庭長(臺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庭 庭長)
鄧學仁教授(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 教授)

10:50-11:10 休息+發餐盒
11:10-12:50 論壇二:贍養費之消滅與排除

主持人:莊喬汝律師(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 主委)

引言人:
黃顯凱律師(黃顯凱律師事務所 律師)
賴劍毅法官(臺灣高等法院 法官)
黃詩淳教授(大法律系 教授)

陳冠甫律師(宏道法律事務所 律師)

12:50-13:20 綜合座談
100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電話: 02-2502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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