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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照顧者喘息空間,才有照顧品質的保障
 
藍佩嘉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印尼監護工雷妮(假名),來台灣工作的前十四個月,每月的薪資中要扣除一萬作為仲介費,再加上健保和仲介費,她已經沒有什麼餘錢可以寄回家。當初仲介提供的契約上要求答應星期天不放假,為了爭取工作她一點不遲疑的簽下同意書,全年無休地照顧著中風癱瘓在床的台灣阿公。兩年的契約即將屆滿,雷妮和我聊到是否要續約卻語帶猶豫,我很納悶,因為她如果沒有展延到第三年,這一趟離鄉背井的旅程,幾乎沒有賺到什麼錢,雷妮最後才向我揭露她的擔憂: 「我的工作很無聊...我怕以後我會...想不開...會不乖...會對阿公不好...

        劉俠女士的不幸意外發生後,引起社會大眾譁然,要求對外籍尼監護工的精神狀況加以嚴格控管。殊不論該事件中的印傭薇娜,是否在來台灣之前有任何特殊情況,重要的是,外籍監護工在台灣的生活與工作情形,可能造成她們身心上的莫大壓力。照顧工作,要求的不只是體力的負荷,更需要高度的細心與耐心,特別當被照顧者處於重病癱瘓、無法言語溝通或自行大小便的狀況。這樣的艱困工作,對於有親屬關係的家庭照顧者,長期從事照顧都已經令人心力交瘁,更遑論是一個拋家離鄉、跨越語言與文化藩籬被安插進一個陌生家戶的外籍勞工!

        根據漢人社會的傳統道德規範,將父母送到安養院被認為是不孝之舉,然而,在性別化的勞動分工下,照顧老病父母的工作,卻又落在女性家庭成員(特別是媳婦)的肩膀上。老人照顧,長期以來被界定為私人家庭的責任,「養兒防老」的現代邏輯是,沒錢的兒子苦媳婦,有錢的兒子請外傭。九零年代開放的外籍勞工,為數萬名台灣家庭,提供了成本相對低廉、全天候駐家的看護服務。鑲嵌在全球化過程中的商品化服務,轉化為一種與傳統文化妥協的照顧形式,我稱為「孝道外包」 -- 既維持了三代同堂奉養父母的居住型態,但把多數的照顧工作,轉移給住在家裡的外籍監護工。許多雇主對於外籍監護工的要求,也類似於「媳婦熬成婆的文化情節,我聽過一個雇主不滿於其外傭對於工時過長有所抱怨,而強調:「這有什麼辛苦的,我過去也是這樣在照顧啊!」

        照顧工作是一種勞動,不論是不支薪的家庭成員,或是領薪水的看護工,我們都應體認到她們的工作中隱含的勞動強度與身心壓力,唯有照顧者得到喘息的機會與空間,才能真正確保照顧的品質。以愛之名的神聖照顧工作,可能是對家庭照顧者的莫大壓迫,日夜無休的勞動,對她們的活動空間與社會關係都形成嚴重局限,更對其身體健康造成影響。而外籍監護工面臨的更不只是工作上的困難與壓力,還有債務、家庭分離、缺乏社會支持、適應異文化等其他因素。一週一日的放假,是基本勞動人權,也是給予照顧者喘息的必要空間。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已經開放讓照謢失能家庭申請「喘息服務,一年有若干天可以得到委託機構提供的暫時性照顧服務,以紓解長期照顧者的身心壓力,但這項補助經常排除已僱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沒有考慮到有些被照顧者並無家人隨侍照顧,結果等於是複製支持不讓外籍監護工休假的非人道待遇。

        「孝道外包」的老人照顧模式,同時也反映出台灣社會長期以來,國家對於照顧工作的缺席。照顧應被視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照顧品質、維護照顧者的喘息空間,都需要福利國家的積極介入。北歐國家有所謂「照顧者津貼的制度,透過稅收重分配以及社會安全的總體設計,來支付照顧者(不論是家人或是非家人)的薪資。美國加州也有「居家支持服務 (In-home Support Services,簡稱IHSS) 的制度,提供低收入老人時數不一的看護照顧服務。這樣的制度,透過國家補助,一方面,確認了照顧工作的勞動價值,避免家庭照顧者的無酬剝削,另一方面,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雇主變成政府而非被照顧者,照顧工作者因此可以透過集體的方式,向國家爭取勞動條件的合理調整。加州地區的監護工,便組成工會,成功地向地方政府爭取到加薪以及健康保險。被照顧者與照顧者之間的關係,不再是直接對立的勞雇關係,而是相互結盟,共同爭取照顧者的勞動權益,也同時確保了照顧的品質。